广告招商
《建筑电气》广告刊例价
《建筑电气》广告客户须知 1.共同准则
1.1广告发布者与广告客户必须共同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认真审查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广告内容若与国家法规相悖,广告发布者有权要求客户修改,否则不予发布。 1.3广告客户与本社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内容。 2. 广告稿设计、制作的要求 2.1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2.2广告稿中所使用的文字必须准确、规范。不得使用绝对化语言或对用户有误导作用的语言,广告中对产品的评价,必须提供评价的有效证明资料。广告中的文字严格使用国家颁布并执行的简体字。 2.3广告发布稿由客户自行设计,并提供电子光盘或电子文件(文件要求为:设计原文件和jpg格式文件)及彩色样稿,广告制作请详见广告合同附件3“建筑电气广告版式设计与制作要求”。 3.广告证明文件 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广告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质文件: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提供证明广告中产品质量的真实、有效证件: (1)广告中所刊登的产品,必须提交经国家认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质量检验文件,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必须提交认证证明(即“ (2)在广告中标有产品所取得的产品质量认证、专利产品、获奖产品、名优产品等内容,应提交相关的有效证件。 (3)注册商标产品,应提交产品注册商标的有效注册证书。 (4)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提交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广告发布 4.1广告的发布为先付款后发布。按国家有关发票的管理条例,本社在收到广告费后即开据出“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请客户及时予以确认。 4.2 广告发布后,寄本期样书5份,超出部分按定价购买。 5.注意事项 5.1广告客户与本社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后,须提供企业及产品的资质文件,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广告发布费。 5.2每期若须更换已发布的广告内容,须在规定截稿日期前提供新的广告发布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社,否则仍按原稿给予发布。 5.3广告客户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若发生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本社。 5.4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办理。 本社愿为您服务!感谢支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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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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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价(3个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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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价(6个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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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价(12个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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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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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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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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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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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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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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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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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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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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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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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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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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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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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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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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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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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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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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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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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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