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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个问题,现在有一场地,场地内有两栋建筑,相隔大概15米,其中一栋是丙类仓库,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按照火灾自动报警及防火规范要设置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是,这栋楼内无消防设备配套用房。做建筑的把这些都设置在另外一栋附属楼内,附属楼一层有值班室(兼消防控制室),有柴油发电机房,半地下层有水泵房及消防水池。一层其它用房为餐厅、厨房等。二、三层为宿舍。现在我的问题是,我找不到有关这个附属用房做不做消防的规范或规定,那么,到底做还是不做?附属用房有800平和989平的两种。我做的是三个不同地方的收烟站,另有什么设计主意的问题,各位大神指点指点,感激不尽,图催的很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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