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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 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建司局函标〔2023〕4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建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做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工作,按照《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23年3月23日组织开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建局、部定点帮扶县和对口支援县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其他有关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由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见附件。培训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观看。
访问方式一:
访问方式二: 手机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输入密码后即可学习。
三、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做好本地区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宣贯工作。 (二)联系方式: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孟天畅 010-58933022 18510860666 2.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张燕 010-64926394 13810650623 姜博 010-64928481 13911368834(技术支持) 附件: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日程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 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日程表
信息来源: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https://www.mayortraining.com/cms/news/1268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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