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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专家观点: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共识性问题探讨 王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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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10: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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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北方郎 于 2015-12-7 16:13 编辑

专家观点: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共识性问题探讨 王金元
513193601516950248.jpg
     
发表于 2015-12-6 10: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点,“设置不合理的时候”???
     
发表于 2015-12-6 10: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头灯是备用照明,不是疏散照明??
     
发表于 2015-12-6 12: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语不惊人死不休 !

1、既然“规范字面上来讲,‘宜’就是推荐做到”,为何结果是“在正常情况下,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只有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合理的时候才可以不做”?
“推荐”规定,却能“强制”要求,啥道理?
请专家举两个或举一个“只有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合理的时候才可以不做”案例给我们看看,可否?

2、火灾岂止烧毁过“电缆竖井、配电小间”中的消防电缆,在“电缆竖井、配电小间”外的消防电缆,所处环境更为恶劣,烧毁的几率更大,何不规定所有消防电缆全部采用矿物绝缘电缆,一了百了。谁说不是?
再说,共井“电缆竖井、配电小间”中的消防电缆,采用矿物绝缘电缆似乎是安全了,难不成“电缆竖井、配电小间”没有消防配电装置存在?它们耐火温度是多少?耐火时间是几何?

3、“双头灯属于备用照明灯具”一说,更是扯淡。
国内外这么多场所疏散走道上设置的双头灯,居然都是“备用照明灯具”?笑谈!{:titter:}
IEC 标准 TC64 工作组主席去年在上海明确表态:市电供电的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灯具,用于疏散照明,应该在发生火灾时切断供电电源点亮,以策安全。标准院总工孙兰和同事汪浩在上海同济大学的规范宣贯精神也与 IEC 主席的回答一致。
跑这里,居然看到专家有如此言论,不是两眼一亮而是两眼一黑。

点评

跑这里,居然看到专家有如此言论,不是两眼一亮而是两眼一黑。哈哈  发表于 2016-9-8 09:44
好个两眼一黑  发表于 2016-4-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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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14: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点,“设置不合理的时候”?????????????????
     
发表于 2015-12-6 15: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啊,专家!8.4.2 ……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这个“或”怎么解释啊!!都说这两个都需要设置。
     
发表于 2015-12-6 17: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头灯要是备用照明,按照备用照明的照度,双头灯你得在一个位置放多少个?连续供电时间你能够?真是专家,好扯淡。
     
发表于 2015-12-6 17: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有“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的规定,按“‘宜’就是推荐做到,在正常情况下,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只有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合理的时候才可以不做”的专家言论,想讨教——

何种新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会存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合理的时候”,套内“才可以不做”(不设置)火灾探测器?
     
发表于 2015-12-6 19: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尺斑所言甚是,迟点民用电气防火规范出台,更加是王总一言堂了,估计除了上海以外,只有执行的命了

点评

上海是法外之地?  发表于 2015-12-7 11:07
发表于 2015-12-7 08: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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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8: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对于消防就要切换到备用电源,确实不对

点评

哪里不对。全世界都对,只有在中国不对?南桔北枳乎?  发表于 2015-12-7 09:01
发表于 2015-12-7 08: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总还在理解疏散照明就是几盏指示灯
发表于 2015-12-7 08: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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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8: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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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9: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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