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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883478

急死了!关于十一层的住宅的装设报警的问题!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09: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两边的层高不一样啊!车库那边属于地上了,而储藏室这边属于地下建筑。这种地下室算不算地下建筑。怎么理解啊。车库都是敞开式的啊。我问我这的做水的,他说这个单间储藏室有通向室外的直接通道。可以不设自喷的!那我的报警到底设不设?而车库是地上建筑,不上通风也不上自喷。
     
发表于 2011-5-22 08: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地下室算不算地下建筑。———— 这个问题问建筑专业的。。。。。。

那我的报警到底设不设 ———— 就算是地下室,我认为也不用设。。。。。。
     
发表于 2011-5-23 11: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2.0.5 高层汽车库 high-rise garage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9.0.7 除敞开式汽车库以外的Ⅰ类汽车库、Ⅱ类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楼主| 发表于 2011-5-23 20: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在土木在线上得到最给力的答案!是火规编制小组给出的回复!分享一下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编写组
对廊坊市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来函的回复
河北省廊坊市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来函收悉,回复如下:
    1.国家标准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是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的专业规范,是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时必须遵循的规范。
    《高规》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要求仅包括了GB50116中的部分内容。
《高规》也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其规定的内容也是必须执行的。
    由此可见,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时应遵循最全面、最专业、最权威的
规范,应该是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十至十八层住宅为二类建筑,根据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规范》应为二级保护对象,应该按GB50116的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另《高规》
并未规定该类建筑不设火灾报警系统。
    3.理论上讲,设有机械排烟设施时,均应设火灾报警系统,否则无法实现联
动。没有联动,机械排烟也就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除附录D,均应为强制性条文。附录D只
是给出具体的设置部位,这些部位是推荐性的,但是不是应该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则由在第三章中有明确规定。 在附录D中未列出的部位不一定不设火灾探测器,
是否设,应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决定。根据GB50116规定,来函中举例的建筑应该
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如有不明之处,请随时联系!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

                                         (公   章)

附:廊坊市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给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国家
    标准管理组的函。
丁工:
    您好!现如下几点不明之处列出,请您做一明确答复。
第一.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有人说“做不做看《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怎麽做,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请问这种看法对吗?编制组怎
    样看待这两种规范的关系?
第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中9.4.3规定“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略)”此六条未提及住宅,但十至十八层的住宅属于二
    类高层建筑,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二级保护对象,因此在十
    至十八层的住宅内是否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生争议,请问我们在设计时如
    何执行?
第三.按《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规定内走道设有机械排烟设施时,是否应设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那些规定是强制性条文?如何理解本规范
    中的附录D“建议性”部位,因部分人认为是“建议性”的,就可设可不设,
    而此处没有列出的就一定不设。如:有一十一层建筑,开敞式楼梯间,无消
    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需不需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谢谢!


                                   廊坊市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公   章)
     
发表于 2011-5-24 11: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2.0.8 敞开式汽车库
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的汽车库。
我看到平面图上有虚线哦,那是建筑专业表达的卷帘门吧?
如果天一公司把这个函是发给高规的编制组,答案可能又不一样了吧。其实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咨询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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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1: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除附录D,均应为强制性条文。”规范里没这么写啊,而且规范里很多宜的条文,这样解释是否太过了!
     
发表于 2011-5-27 19: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有个这样的函,就算做了,甲方也没话好说了。。。。。。
     
发表于 2011-5-27 19: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3883478


    老兄的这个项目地下室是储藏室,看样子是要设机械排烟的,问下暖通吧,
如果设了机械排烟,火灾自动报警是要做的
     
发表于 2012-2-2 13: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3883478

谢谢 3883478 提供的信息。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编写组
对廊坊市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来函的回复
河北省廊坊市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来函收悉,回复如下:
    1.国家标准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是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的专业规范,是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时必须遵循的规范。
    《高规》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要求仅包括了GB50116中的部分内容。
《高规》也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其规定的内容也是必须执行的。
    由此可见,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时应遵循最全面、最专业、最权威的
规范,应该是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十至十八层住宅为二类建筑,根据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规范》应为二级保护对象,应该按GB50116的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另《高规》
并未规定该类建筑不设火灾报警系统。

    3.理论上讲,设有机械排烟设施时,均应设火灾报警系统,否则无法实现联
动。没有联动,机械排烟也就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除附录D,均应为强制性条文。附录D只
是给出具体的设置部位,这些部位是推荐性的,但是不是应该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则由在第三章中有明确规定。 在附录D中未列出的部位不一定不设火灾探测器,
是否设,应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决定。根据GB50116规定,来函中举例的建筑应该
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如有不明之处,请随时联系!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

                                         (公   章)
     
发表于 2012-2-2 13: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需要进行这个对比来“由此可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时”GB50116-98不是“最全面、最专业、最权威的规范”还会是哪本规范?
“是否做”和“如何做”本就是2个问题,混淆了怎说得清?

2、十至十八层住宅为二类建筑,根据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应为二级保护对象”?
不是吧,给出回复函意见的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难道自己没看到3.1.1的“符合表3.1.1的规定”?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除附录D,均应为强制性条文
这似乎有些不应该了吧?
“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规定”不是一回事,莫说GB50116-98在1998年发布、1999年实施还没有所谓的“强制性条文”,即便到了2002年颁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直至2009年升版,也没看到有这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除附录D,均应为强制性条文”。

这份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的回复函意见,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的丁总看没看过,不应该犯这个错吧?
     
发表于 2012-2-2 14: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当时廊坊市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同时发一个函件征询《高规》管理组(现《高规》、《建规》合并),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个结果。
发表于 2012-2-2 14: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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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14: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治学以诚

老诚,不是你理解的意思。

“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带T的的GB标准,全都是强制性标准,其中的“应”、“必须”全是“强制性规定”;
“强制性条文”——见2002年颁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升版。输变电也有类似“强制性条文”。
发表于 2012-2-2 14: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2-2 14: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是如何设计的唯一依据——不妥!

改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是如何设计FAS的最主要、最根本的设计依据——因为还有一些对GB50116未涉及、涵盖的其他规定,说GB50116是“唯一依据”会导致忽视其他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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