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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民规》7.4.1条中第2款3其中的一类高层建筑是否包括一类高层居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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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4: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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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JGJ16-2008
第7.4.1条中第2款3) 对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
     
发表于 2011-9-6 14: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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