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短路保护章节 “6.2.5 短路保护电气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和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当不能设置在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时,应采用下列措施: 1、
短路保护电器至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这一段线路长度,不应超过3m; 2、
应采取将该段线路的短路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 3、
该路段不应靠近可燃物。” “6.2.5条文说明 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原因包括截面积、材料、敷设方式发生变化等” 即从短路保护角度考虑,回路导体可以降截面,但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通俗易懂,应该没什么异议。 过负荷保护章节 “6.3.4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或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当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之间的这一段线路没有引出分支线路或插座回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过负荷保护电器可以在该段回路任意处装设: 1、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距离不超过3m,该段线路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不靠近可燃物;
2、该段线路的短路保护符合本规范第6.2节的规定。”
“6.3.4条文说明 本条第一款规定是为了操作与维护方便,例如一段安装在高处的水平母干线变截面后经插接开关箱引至配电箱,插接开关箱可以安装在便于操作的的高度,但距离母干线截面减小处的距离不能大于3m。” 即从过负荷保护考虑,回路导体可以降截面,但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中任一个就可以。 综上,可以有条件的降截面。 这几个条件中,对楼主而言,短路保护的第2、第3个要求、过负荷保护的防止机械损伤要求、不靠近可燃物要求,应该都不是问题。只是不超过3m的要求比较麻烦,它对母干线的走向要求比较严格,如果是一条母干线带所有生产设备,可能母干线走向比较绕,不经济。建议车间内设备用电按组分成2、3条母干线配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