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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尺短寸长

审图探讨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3-3-4 16: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O(∩_∩)O~~~{:lol:}
     
发表于 2013-3-4 20: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神一样规范,让人理解不了,比如:刚出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60平方以下的照明回路可以采用1.5平方的线,比他后面出的住宅设计规范,出现支路电线不能小于2.5平方,设计人员谁敢采用1.5平方啊,还有电梯的系统图,五花八门。应急照明的系统更加复杂,我想,这么大一个国家,为什么这么长时间的争议,没出一个标准图集,好让我们设计人员有依可据,不用整天文字游戏。
     
发表于 2013-3-4 20: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的不统一是设计人员最头疼的事。关键是各本规范的编制组之间难道就没有联系的吗?
     
发表于 2013-3-5 08: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5 08: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设计规范和对技术的理解不一致,这个问题很可能会一直都无解。。。。。
     
 楼主| 发表于 2013-3-5 08: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你心里更不平衡了!
LXQ3 发表于 2013-3-5 08:43



O(∩_∩)O哈哈哈~

油炸鬼: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你避不了的。
包租婆:啊鬼,你伤得那么重,不要动气啊。
油炸鬼:WHAT ARE YOU PREPARE TO DO

“扯不清”的时候,不由大佬解决问题,谁来解决?难道 LXQ3 你有这个法道?{:smile:}
     
发表于 2013-3-5 12: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尺短寸长


    你想得天真,白天做梦!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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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2 不可笑不可笑,是:可叹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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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5 12: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LXQ3

是是是,现在正是大白天,正做梦着呢……

可叹可叹!
     
发表于 2013-3-6 13: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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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丰满?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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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3: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不通,重要的是是技术的认识要统一,规范条文明确,不明确时即使出来解释。不然永远没办法统一设计图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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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行不通——我也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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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20: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设想好极了!
权力的行使离不开监督。从某方面来讲,设计是一种权力,图审也是一种权力,都需要监督。
     
发表于 2013-3-7 10: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图公司之上应该有一个常设的申诉机构,让设计人员与审图员之间有矛盾时,有说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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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现在没有,但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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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2 15: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真正有大佬要抓一件事,绝对可以抓    再难的事情都可以建立制度,只是前期制度不规范,但只要慢慢组织、推敲,肯定会有相对合适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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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真正有大佬要抓一件事,绝对可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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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2 15: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应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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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我也觉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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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9: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设计与审图之间缺少一个仲裁机制。目前状况,有些审图人员可以沟通,有些无法沟通,对有争议的问题,仅审图机构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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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仅审图机构说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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