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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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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探讨] 二类住宅的楼梯间照明能不能从单元总配电箱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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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17: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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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二类住宅,总共3单元,每个单元设置一个居民用电配电箱AL1~3,然后在中间单元设置两个配电箱:一个为动力配电箱PD,一个为备用电源配电箱PDB。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的主供电源来自各单元的配电箱AL1~3,备用电源来自PDB。请问这样做可行吗?我的疑问是,根据住宅设计规范,AL1~AL3的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总感觉应急照明的主供电源来自一个带有漏电保护功能的AL配电箱不太安全。不知道各位怎么看。
     
发表于 2013-10-28 12: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不2路电源分别引自 PD 和PDB箱呢?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8 12: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8wy7843


    这个主要是纠结于动力跟照明负荷要分开。。。
     
发表于 2013-10-28 13: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hlxldb


    采用T接,按照建规上说法,也算是分开的。


你原先的做法,应急照明箱是单相电?
发表于 2013-11-14 15: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从PD和PDB分别引接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二个总配电箱一般安装在本楼配电间内,是分配电室,从分配电室开始,照明、动力、消防分开供电了。
发表于 2013-11-16 11: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这么做会被审图的提的,我被提过
发表于 2013-11-17 10: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很多很多审图的要求:动力与照明,消防与非消防从变电所低压母线出分开而且不能共用低压柜,更有甚者,要求每个消防风机、水泵、卷帘门从变电所直接扯线,太多了,太多了。

一个防火分区进他妈的5根线,靠了,还不让申辩 呜呼哀哉
     
发表于 2013-11-17 11: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时至今日才发现“从变电所低压母线分开”已经相当不错了,不定哪天就给你规定“变电所低压母线分开”。{:sleepy:}

PS
此“分开”非彼“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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