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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尺短寸长

[问题探讨] 新《火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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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6 19: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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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7 15: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3电子信息设备机房
23.1 一般规定
23.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物(群)所设置的各类控制机房、通信机房、计算机机房及电信间的设计。
23.1.2 民用建筑中的电子信息系统,宜分类合设设备机房,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布线设备间宜与计算机网络机房及电话交换机房靠近或合并;
2 消防控制室可单独设置亦可与安防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合用控制室

新《火规》问答:安防系统可以有效地帮助消防值班人员快速确认火灾及指导灭火救援,属消防系统的关联系统。
新《火规》再答: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咋办?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10: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4-8-21 08:32 编辑

回复 1# 尺短寸长

新《火规》问答(2)

学习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管理组)
《建筑电气》2014年第6期 新《火规》问答. P49

条文: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疑问:略。
解答:本条是对高度超过100m建筑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和管理要求,无论报警线路选择耐火电缆与否,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于避难层时,每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控制的探测器等设备均不能跨越避难层;当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设置于消防控制室时,仍然建议每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控制的探测器等设备均不要跨越避难层。

PS1
这条规定是新《火规》的3.1.7条,条文说明如下:
7.jpg
条文说明解释的理由,可是“由于……没有采用耐火线“哦,现在是否不认条文说明了?

PS2
3.1.7条文说明中的“……在现场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分区控制”,是否违反了3.2.3条和3.2.4条规定“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8.jpg
9.jpg

3.1.7 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不讨论对错,纯分析该规定条款的字面含义:

1)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
这条规定说明“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具有豁免权,它可以不遵守“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这条规定;
为什么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可以跨越避难层直接控制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而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于避难层时,就不可以呢?

2)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
控制器能“直接控制”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吗?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是输入报警信号,不是输出控制信号。
此处应该是“直接连接”吧?

3)3.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2.3 条 2 款规定,说明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但 3.1.7 条规定(PS: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说明消防控制室外还有控制器。
自相矛盾。

1、(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3.2.3条2款)。
2、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设备)应设在专用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内(6.1.1条)。
3、(深圳丁总部分宣贯内容)当无需设置手动控制盘时,对应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也可不放置于消防控制室。
4、(条文说明)在现场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分区控制(3.1.7条文说明)。
各有说法,以谁为准?
     
发表于 2014-7-9 11: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实际出发,问答1的第一条其实多说无益,现实设计中合用就合用,消防,审图都不提就是了。还是第二条疏散问题更现实存在:究竟火灾后该如何疏散?规范编制组能拿出发达国家相应条文或做过模拟实验结果来说明其有效性,合理性吗
     
发表于 2014-7-9 11: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编制组坐而论道其实闭门造车,都是自己想当然的去编规范条文,这就太可怕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11: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条文: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疑问:略。
解答:消防水泵的流量、扬程、防排烟风机的转速等设计参数均是按照其额定值计算的,为了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发挥,在紧急启动时,必须立即投入额定工作状态,因此不允许采用变频启动,也不允许采用软启动方式。

PS1
在紧急启动时,必须立即投入额定工作状态,,因此不允许采用变频启动,也不允许采用软启动方式——
如此解释,是不是:
柴油发电机启动时间 0s?
消防水泵配套的大功率电机采用星、三角启动的转换时间 0s?
不可能的!

不需要“立即投入额定工作状态”的依据——
《建规》GB 50016-2006
10.jpg

PS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GB 27898)
GB 27898.1-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GB 27898.2-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GB 27898.3-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3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
GB 27898.4-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4部分: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
GB 27898.5-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
GB 27898.2-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有消防变频控制:
5.4.9 变频器控制消防泵组运行的设备,当变频器故障时,消防泵组应自动转工频方式运行。

如何解释?
     
发表于 2014-7-9 11: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本规范存在的问题已经提得够多了,不可能马上修订也是事实;编制组无论如何补充技术措施或提供问答都无法改变。在这个论坛上,首要的是把设计究竟该如何做厘清,不要让规范发布后的设计在实际运用中产生灾难性后果。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11: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管理组的问答?
还是某个人在自问自答?
     
发表于 2014-7-9 11: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最好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建审人员也能一起讨论学习,不要拿一些条文为难设计人员,可以选择性无视某些条文;则善莫大焉。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11: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rainmen_73

某个别审图人员,已经开始拿问题条款向设计人员开刀了。{:cry:}
发表于 2014-7-9 11: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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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9 11: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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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9 12: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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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9 15: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管理组的问答?
还是某个人在自问自答?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7-9 11:34



    一针见血!
发表于 2014-7-14 08: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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