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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l891223

关于配电线路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应具有选择性的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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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1 09: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一些审图的水平真是。。。。,还不愿承认自己错了
发表于 2015-7-21 09: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图审意见不知被提了多少次,估计他们图审也互相抄袭
     
 楼主| 发表于 2015-7-21 09: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5-7-21 09:17
虽不是优选方案,但确实是可以的。

我就不知道放大一级怎么就有选择性了
而且我上网找了一下,有篇论文认为断电后范围一样的可认为是一级,给审图说也不听
要么2大于3,要么把3改为隔离...
2、3用一样断路器,2带反时限功能这样行不??
请教优选方案是什么??
     
发表于 2015-7-21 10: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5-7-21 10:22 编辑
hl891223 发表于 2015-7-21 09:52
要么2大于3,要么把3改为隔离...
2、3用一样断路器,2带反时限功能这样行不??
请教优选方案是什么??

请教真不敢当,交流设计心得体会而已!

要么2大于3,要么把3改为隔离...
请教优选方案是什么??

2大于3,无此必要,也没有意义。“3改隔离”的意见是正确,也就是我说的优选方案,但就规范而言,不是必须的。

2、3用一样断路器,2带反时限功能这样行不??

我们设计中通常选用的复式脱扣的断路器过负荷保护就是反时限的啊!

1.jpg


没搞明白你想怎么做——断路器的短路保护为反时限?有这样的断路器吗?
即便假设成立,同级保护,没有意义。



     
发表于 2015-7-21 10: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院里意见就不统一,我一般选择2,3是一样的,审图的没提。我师傅(ps:我是新手)说可以一样,审核人说宜大一级。
     
 楼主| 发表于 2015-7-21 10: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WMeng90 发表于 2015-7-21 10:23
我们院里意见就不统一,我一般选择2,3是一样的,审图的没提。我师傅(ps:我是新手)说可以一样,审核人说 ...

你把我这问题问问你的审核人
     
发表于 2015-7-21 10: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hl891223 发表于 2015-7-21 10:37
你把我这问题问问你的审核人

他就说要有选择性,其他的也没说!我猜测的可能是上下级?我也搞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5-7-21 10: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5-7-21 10:05
请教真不敢当,交流设计心得体会而已!

但是考虑维护的话,3是户内配电箱,用隔离,故障时候2跳了,还得去上一级配电箱合闸
我对微断和塑壳理解不深,您是说微断没有反时限工能,塑壳有?
我是想有故障电流时候,23完全一样没法确定谁先跳,如果2用反时限的话,肯定3比2先跳
不过故障点在23之间时候貌似有点问题
还有几个小问题:
1、2用隔离3用断路器行不行??
2、配电级数是不是没有上下级这个说法?只有保护级数有上下级的说法?
3、保护级数的定义哪里有啊?规范什么的完全找不到啊,09技措上只有配电级数,保护级数提了一句,没解释
     
发表于 2015-7-21 11: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hl891223 发表于 2015-7-21 10:46
但是考虑维护的话,3是户内配电箱,用隔离,故障时候2跳了,还得去上一级配电箱合闸
我对微断和塑壳理解 ...

问题好多{:lol:}
论坛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很抱歉我不能把资料发在论坛上。
给我个邮箱,我发篇论文给你看看,你可以借助这篇论文理解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5-7-21 11: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5-7-21 11:09
问题好多
论坛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很抱歉我不能把资料发在论坛上。
给我个邮箱,我发篇论文 ...

865269397@qq.com
真的是很感谢,定当仔细拜读一下
谢谢您的技术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5-7-21 11: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WMeng90 发表于 2015-7-21 10:46
他就说要有选择性,其他的也没说!我猜测的可能是上下级?我也搞不懂!

你问问他大一级怎么就选择了,规范这一条的目的是啥,把故障点控制在最小,不去扩大断电范围
断前断后都是一样的断电范围,有什么选择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7-21 11: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5-7-21 11:09
问题好多
论坛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很抱歉我不能把资料发在论坛上。
给我个邮箱,我发篇论文 ...

收到!!!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再次深表感谢!!
我只想说是你们让我能够不盲目轻信,能够有自己独立思考

点评

不客气,能有所帮助就好!  发表于 2015-7-21 11:35
发表于 2015-7-21 11: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这一莫须有的级差,中国不知浪费多少电缆
     
发表于 2015-7-21 11: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hl891223 发表于 2015-7-21 11:25
真的是很感谢,定当仔细拜读一下
谢谢您的技术支持!!!

可以转发一下吗,我对此也很迷惑!(864105860@qq.com
发表于 2015-7-21 12: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求,谢谢。5531633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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