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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室外消防用水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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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3 22: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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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上采用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大小来定消防用电负荷:
      如:2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 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 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商店、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楼、电信楼和财贸金融楼,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这个室外消防用水量指的是单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还是整体的。比如:一个很大的厂区,最大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该是40L/S,那么,其中有一个小的办楼,可能只有500平方,那么这个办公楼的应急照明的用电负荷,还是按照二级负荷考虑,还是可以当作三级负荷。
发表于 2013-10-24 09: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是单体
     
发表于 2013-10-24 09: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3-10-24 11:20 编辑

回复 1# landline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2.2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条文说明:
8.2.2 本条规定了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原则。
1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火灾次数。
本条表8.2.2-1中的火灾次数是根据统计分析确定的。对于厂区,按占地和人口数量为基础确定;对于仓库,机关、学校、医院等民用建筑物,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按1次考虑。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12: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yangyang7201


  其实,我想请教的问题是:一个500平方的办公楼,按理消防负荷电源等级应该是三级,但是如果在一个大的厂区,按室外最大的消火栓流量来算的,就是二级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12: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978088431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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