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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资讯] 哥很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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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08: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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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9: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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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9: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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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09: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丁总成都开讲后,哥就凌乱了。成都的视频我分了十几次才痛苦的看完,因为,他每一句话都是在乱讲。虽然 ...

按规范条文设计,完全不符合丁总的要求。自己编写的规范,与自己宣贯的内容,相背离,咄咄怪事也常有。果然古人诚不欺我。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5-8 08:54


哥,就是个传说。{:lol:}

别当真,别当真。{:cry:}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9: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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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10: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业主会判你死刑——你要业主为这两个消防控制室配置12人三班倒;它不砍你砍谁?”
3.1.2款:有报警设备,有联动消防设备,应采用集中报警控制器,应设置控制室。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5-8 09:59


3.1.2款

有报警设备,有联动消防设备,应采用集中报警控制器,应设置控制室——如此,区域报警系统将不复存在!{:lol:}
发表于 2014-5-8 10: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本规范没有说一个楼就要设一个消防控制室吧,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要设消防控制室没错,没规定说系统只能管一个楼啊,从哪里冒出来的说法,一栋楼就要设一个消防控制室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10: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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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10: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yslideb

别当真。
老诚给气糊涂说的气话。
     
发表于 2014-5-8 10: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3.1.2谁发个完整的条文上来,讨论一下。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5-8 10:52


3. 1.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1_275:}
     
发表于 2014-5-8 11: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诚总似乎是说的3.4.1 目前对于该条的理解都不是很明确啊
     
发表于 2014-5-8 11: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kanmiyoun1985

http://www.jzdq.net.cn/club/view ... p;extra=&page=3

天朝建筑电气实录
43# 尺短寸长
实录5

http://www.jzdq.net.cn/club/viewthread.php?tid=27674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中”字如何理解?多个保护 ...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4-1-14 10:22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强条)
     
发表于 2014-5-8 13: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新民规出来的时候也有很多不同声音,但也执行到现在了,没发过什么修改通知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13: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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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13: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一个专家是知道,不能依民规做设计的,非不得已,不引用民规。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5-8 13:33


老诚说到没做到——

所以,一个审图人员是知道,不能依民规做审图的,非不得已,不引用民规。

引用《民规》7.2.1条,干嘛?
直接引用《建规》11.1.4条,干净利落,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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