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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探讨] 术语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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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5: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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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z_1973 于 2017-9-25 09:35 编辑

下文选自已经发表的论文——发表在《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7.5上  总第133期 电子期刊类 CN 43-9000/TU  ISSN 2095-6630
《浅谈规范表达中的一些问题》
0  引言
有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中国的建筑资产规模为47.6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一。我们的建设规模已经全球第一了,下一步,若想争取在建筑技术上领先世界,提高规范编制的技术水平就成为当务之急了。
本文仅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大家探讨一下:“术语的一致性” 、“规范的逻辑应严谨、考虑要周到”、“规范的文字表述应严谨”、 “表达应注意避免歧义和含糊之处”。
1  术语的一致性
“术语的一致性”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含义相同的术语应该归并;二、各个规范中相同的术语的释义应该一致;三、含义不同,术语也应不同。
关于术语,我们其实有规范,比如《电气安全术语》GB/T 4776-2008。也就是说这个问题是早就有人考虑到了的,有些规范在制定时就引用了GB/T 4776-2008,《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对术语的解释就值得推广。例如,GB 14050-2008第3.4——“中性导体(N) neutral conductor(symbol N)连接到系统中性点上并能提供传输电能的导体 {GB/T4776-2008,定义3.3.3.11}”。但是很多规范对《电气安全术语》GB/T 4776-2008视而不见。如,《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2.1.4中,中性导体的定义:“中性导体 neutral conductor(N) 电气上与中性点连接并能用于配电的导体。”两者比较,含义基本一致,个人认为GB/T 4776-2008的解释更优。再看看《农村住宅电气工程技术规范》DL/T 5717-2015第2.0.8——“零线 null line 俗称‘地线’,是指从配电变压器绕组相连接的尾端引出,直接接地的连线。”术语、英文、解释都不一样,让人怀疑他们说的不是一个事物。
还有同一个术语,在不同的规范中,释义有了根本不同的情况。比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2.0.12 “接地线 earthing conductor从引下线断接卡或换线处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或从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与《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第2.0.7 “接地线 ground wire  电气设备、杆塔的接地端子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在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比较,CJJ 89-2012中“接地线”包括接零保护用的线,而GB 50057-2010中的“接地线”不包括。这样的话,大家讨论问题提到“接地线”的时候,都要说清楚是“GB 50057-2010的 ‘接地线’ ”还是“CJJ 89-2012的‘接地线’”了,含义不一样啊!

     
 楼主| 发表于 2017-7-20 15: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2  规范的逻辑应严谨、考虑要周密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第7.3.3条 “保护接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护接地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当相线截面在35mm2及以下时,保护接地线的最小截面不应小于相线的截面,当相线截面在35 mm2以上时,保护接地线的最小截面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50%;”。问题是,当相线截面为35 mm2时, 保护接地线的最小截面规范要求不小于 35 mm2;当相线截面为50 mm2时, 保护接地线的最小截面可以是25 mm2。这让人无法理解!这就属于逻辑不严谨。
笔者在第一次读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第10.2.3时,有些困惑。这条规范要求——“当等电位联结线采用铜材质时,‘最小值’:‘6 mm2 ’,‘一般值’:‘不小于最大PE线截面的1/2’,‘最大值’:‘25 mm2 ’。”那么当PE线截面为70 mm2时,等电位联结线该怎么选用呢?选用35 mm2等电位联结线,违反最大值的要求,选用25 mm2等电位联结线,违反一般值的要求。揣测规范的真正用意,我觉得应该这样表述——当等电位联结线采用铜材质时,“最小值”:“6 mm2”,“一般值”:“当最大PE线截面小于50 mm2时,等电位联结线不小于最大PE线截面的1/2”,“最大值”:“25 mm2”。加上限定语之后,避免了矛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1.8 “消防控制室 、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这条规范没有考虑到当消防水泵房是三级负荷的时候,只有一路电源,该如何“设置自动切换装置”?这就属于考虑不够周密。后来有此规范的编者就此条规范解释过。在没有解释之前,这条规范给设计人员带来很大困惑。
     
 楼主| 发表于 2017-7-20 15: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3  规范的文字表述应严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1.10条——“消防配电线路……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明敷时……,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2 暗敷时……3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注、使用省略号为强调主旨,省略号部分见规范)
这段文字表述有问题——“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推翻了前面的“明敷时……,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的要求。
和下述表达对比——“消防配电线路……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暗敷时……2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3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明敷设在不与其他配电线路共用的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用金属导管、金属槽盒保护,当可明敷在其他场所时,……,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
这两段文字表达的技术要求是一样的,但是后面一段文字调整了顺序,增加了些限定词汇,使文字表述比较严谨,避免了上下文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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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20 15: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4  表达应注意消除歧义和避免含糊
汉语中,当限定语与“和”字同时出现时,容易产生歧义。例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1.1中判定建筑是否属于一类高层的一段文字——“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它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对于“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这个定语是否还限定“和”字后面的“其它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为避免被理解为“2、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和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应该将原文中“和”改为顿号。(“其他”二字也无必要,也应当删除。)即应改为:“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这样基本可以消除理解上的分歧。如果不怕啰嗦,改为“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电信建筑、邮政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文法更佳。虽然规范原文在经过上下文比对、仔细揣摩后也可以抛弃“错误”的认识,但是,能说清楚的为什么不明确的表达清楚呢?
希望在编制规范的时候,不要吝惜笔墨,务求表达准确、清晰,尽量消除歧义。
     
 楼主| 发表于 2017-7-20 15: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5  结语
相对于规范中复杂的“技术性”问题,本文提到的几个问题都很简单了,只要加以重视就可以避免。规范即便技术正确、先进,表达出现问题,也会让人觉得规范编得不好。
“严谨的态度”,应该贯穿到规范制订、施行、解释、更新交替……的整个过程中间,本文提到的几个问题是规范制订时比较容易做好的。希望可以从简单的开始做起,逐步完善规范编制的各个环节,把规范编出更优的水准来。
     
发表于 2017-7-20 15: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zz_1973 发表于 2017-7-20 15:20
2  规范的逻辑应严谨、考虑要周密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第7.3.3条 “保护接地线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1.8 “消防控制室 、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这条规范没有考虑到当消防水泵房是三级负荷的时候,只有一路电源,该如何“设置自动切换装置”?这就属于考虑不够周密。后来有此规范的编者就此条规范解释过。在没有解释之前,这条规范给设计人员带来很大困惑——

解释之后,就不困惑了?
切!

莫说解释不具任何法律效用,单论规范编制人员对10.1.8 条的宣贯,就各执一词,各地执行尺度不一,至今没完没了。

规范编制遣词造句不认真不严谨随心所欲,事后又不公开认错,却还在那里振振有词给大家“上课洗脑”,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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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5: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够烂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7-20 15: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7-20 15:2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1.8 “消防控制室 、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 ...

这个实际上分歧还是存在的。为了省事,一笔掠过。文章主旨不在于此。
     
发表于 2017-7-20 15: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zz_1973 发表于 2017-7-20 15:29
这个实际上分歧还是存在的。为了省事,一笔掠过。文章主旨不在于此。

发现中国大陆的规范编制人员拒不认错,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又绝不能容忍的怪事。

奇葩的天朝怪事。

点评

从古到今,领导从来是英明神武,不会犯错!及时犯错,也是你们理解错了.:)  发表于 2017-7-20 19:42
     
 楼主| 发表于 2017-7-20 15: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是寄希望于提高广大规范使用者的鉴别水平,期待水涨船高,“倒逼”规范的编辑们能编出高水准的规范。

点评

想法好的,不过.不太现实.领导根本不理你,怎么倒逼.能够倒逼,,现在规范也不会有这么多问题.  发表于 2017-7-21 09:25
     
发表于 2017-7-20 16: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7-7-20 21:42 编辑
zz_1973 发表于 2017-7-20 15:54
我现在是寄希望于提高广大规范使用者的鉴别水平,期待水涨船高,“倒逼”规范的编辑们能编出高水准的规范 ...

估计不行。

。。。。。。
还是寄希望于:错在源头上,则从源头清。
     
发表于 2017-7-20 16: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确实重头。
应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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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9: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7-20 15:2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1.8 “消防控制室 、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 ...

尤其是屋面仅有一个三级负荷的消防稳压泵的时候还要被要求双电源切换
     
发表于 2017-7-20 19: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把整个文章完整传上来,大家学习下
     
 楼主| 发表于 2017-7-21 08: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到5楼就是全文了。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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