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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斯

[技术文章] 一篇令我非常震撼的论文-我国电气设计业应如何面对入世后的竞争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1-9 20: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味崇洋媚外的观点?!如果真是一味崇洋媚外,恐怕仅仅嗤之以鼻是不够解恨的
但是我并没有发现一味的崇洋媚外的观点,不知道您说的是哪些观点?
 楼主| 发表于 2011-1-9 20: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我们就已经是最出色的设计师了! ...
sdmyycd 发表于 2011-1-9 01:41


可以看出您很自信,我国也确实不乏优秀的设计师
也许您本人也属于比较优秀的设计师。
但我个人对我们的绝大部分设计师(包括我自己在内)的综合水准还是要打一个疑问号的
我也不是妄自菲薄我自己和我们的设计师们,而是我们的水平确实有待进一步提高
 楼主| 发表于 2011-1-9 20: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点点的入门后,才发现学问这么深啊,学习了,谢谢阿斯,呵呵
landline 发表于 2010-12-3 19:46


我只是上传了一下,我们都应该谢谢该文作者
     
发表于 2011-1-9 20: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以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不要一味的去杞人忧天,相信我们就已经是最出色的设计师了!sdmyycd 发表于 2011-1-9 01:41


sdmyycd:
不要以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不要一味的去杞人忧天,相信我们就已经是最出色的设计师了!

尺短寸长:
相信即便是中国的顶级人物也不敢说:“相信我们就已经是最出色的设计师了!”
sdmyycd非常牛!   
     
发表于 2011-1-9 21: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上传了一下,我们都应该谢谢该文作者
阿斯 发表于 2011-1-9 20:36


阿斯,你不记得了。。。。

这位大师早在十来年前,写过一篇论文,那时候就就新《民规》作为依据写进文章里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E币 +20 收起 理由
尺短寸长 + 20 太坏了冷版你,不许揭短的。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1-9 21: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坏了冷版你,不许揭短的。
     
发表于 2011-1-9 21: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揭短吗,没有啊。。。。。。

那时候咱们都佩服得杠杠的。。。。。。

现在大家都还是很期待能看到完整的原文啊。。。。。。
     
发表于 2011-1-9 23: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斯,你不记得了。。。。

这位大师早在十来年前,写过一篇论文,那时候就就新《民规》作为依据写进 ...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1-9 21:06

这位大师早在十来年前,写过一篇论文,那时候就就新《民规》作为依据写进文章里了。。。。。。
老冷好像说的是特异功能的大师吧?
详细说来听听
发表于 2011-1-11 22: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没有来,这里各位兄弟都发表了各自的言论。很感谢各位的畅所欲言和给我提出的忠告。既然是论坛,就允许不同的人发表自己的看法。版主和个别人对不同言论者不能口诛笔伐、一根子打死!
我也没有说自己牛,也没有必要对我人身攻击!我只是说我们都是很优秀的设计师,包括以上各位兄弟。
只是希望大家相信自己,给自己充满信心,不要以为我们总是不如别人,我的本意是善意的,只是被个别人引申了。
对于十年前的论文,我曾经在帖子里说过:以前引用的老民规,现在转换成新民规了。这点看过帖子的人是知道的,用嘲笑讥讽的言论,你们觉得合适吗?
发表于 2011-1-11 23: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也没有什么大师,来到论坛里大家都是兄弟,个人的经验都有长短,大家来这里就是为了交流取长补短。为什么为了一个帖子最后搞得大家都进行人身攻击,不欢而散?我觉得每个人都要敞开自己的胸怀,容纳不同的见解和不同意见者,求大同存小异,不能拉帮结伙、集体围剿,要和谐帖子、和谐论坛。
     
发表于 2011-1-11 23: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引用的老民规,现在转换成新民规了———— 哦,我看你的论文里面就是新《民规》了。。。

所以觉得你和大家开玩笑了,也就和你开玩笑了。。。。。。

别介意别介意。。。。玩笑开大了不是。。。。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1-1-11 23: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阿斯就是一个很公正的人,也是人品很好的设计师。不同的见解不同言论,可以阐述自己的观点,不去讥讽嘲笑,不随波逐流,正是论坛需要的坛风。
     
发表于 2011-1-11 23: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阿斯就是一个很公正的人,也是人品很好的设计师。不同的见解不同言论,可以阐述自己的观点,不去讥讽 ...
sdmyycd 发表于 2011-1-11 23:08



这话说得太对了。。。。。
     
发表于 2011-1-11 23: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冷若冰 于 2011-1-11 23:49 编辑

阿斯,阿斯,进来看嘞,大师夸你了呢。。。。。。

本帖让我想到一句俗语:玩火者必自焚。。。。

与大家共勉。。。。
发表于 2011-1-12 22: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dmyycd 于 2011-1-12 22:28 编辑
太坏了冷版你,不许揭短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9 21:10

我也没有什么短处,写文章也不是丢人的事,尺兄也不是写了很多文章吗?
我也没有像尺兄说的太牛,你只是误解罢了,随你想象。尺兄在这里可是牛气冲天。
你提问的问题,等我春节后到上海时,专门去拜访尺兄,向您当面汇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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