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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6.5.2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安全要求:
7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
条文说明:
七、接地电弧短路是常见多发的电气火灾起因,但电弧短路的电流小,一般的断路器和熔断器不能或不能及时切断电源,而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对电弧短路电流有很高的动作灵敏度,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08民规:
7.6.7 建筑物的电源进线或配电干线分支处的接地故障报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公寓等居住建筑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
2 医院及疗养院,影、剧院等大型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大型文化场所,商场、超市等大型场所及地下汽车停车场等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
08民规实施指南的注释:
对于住宅、公寓等用于人员居住的建筑,为避免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对医院及疗养院;影、剧院等大型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大型文化场所;商场、超市等大型商业场所及地下汽车停车场等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
报警器只发出报警信号,但不使电源进线或配电干线的保护电器跳闸,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住宅设计规范是切断,而08民规是报警?大家是怎么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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