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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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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的审图意见,大家帮忙分析。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9 15: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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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类灯具已禁止生产,I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配电系统中,照明回路应增设PE线。
2、核实总进线处浪涌保护器前级保护开关额定短路分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宜改为一体化熔断器。
3、根据GB50034-2004第3.3.5.4条,荧光灯采用的镇流器应符合该产品的国家能效标准。




我做的是工业厂房,管线顶板暗敷设,灯具吸顶安装,有必要加PE线吗?
SPD前用的是微断。
T5荧光灯,电子镇流器,第3条是什么意思?

大家发表一下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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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12 收起 理由
东海龙王 + 12 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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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5: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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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5: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条是不是功率因数没有标明啊。
发表于 2011-4-19 16: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911room 于 2011-4-19 16:17 编辑

1.如果用I类灯具就应有PE线,当然灯的PE可接可靠接地的“局等”导体,如果金属管路,如果没有,就得配线。要考虑维修和更换时的电击防护!
2.建议使用熔断器,此处相对出现跳闸的几率较大,且都是大(泄放)电流,断路器触点易腐蚀,用熔断器较安全。(这也是王老一再强度的)
3.国家有能效标准吗?IEC60364刚出第8部分的讨论稿!不过应考虑电子镇流器谐波含量,对线路的影响,例如加大中性线截面积等。如果是电感式的,倒是应提出“采用节能型镇流器”的意见
发表于 2011-4-19 16: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1、要加PE线,我04年做的就是工业,那时候就是带PE线了。当然那时候民用很多院都不用。
2、要考虑分断能力,总不能变电站也用MCB保护SPD吧
3、这条提节能的,节能镇流器写在图纸中就行了,一般很少提。像镇流器谐波限制,国标是有规定的,限制设计院,不如限制制造厂家,这条可以商量不改。
发表于 2011-4-19 16: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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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6: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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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6: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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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8: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主在设计时肯定没有提及I类灯具需要敷设PE线,故从图审本意来说是完全正确的, 即应该设PE导体,只是表述上稍嫌不够严谨,应该写成“照明灯具应设保护导体”。且《民规》12.3.5也建议敷设专用PE线。
2、图审意见要求核对进线处SPD保护开关的短路分断能力,意见正确!作为SPD的短路保护电器,当然需要核实该MCCB的短路分断能力。如果分断能力不满足,一旦SPD发生短路故障,就会造成本配电柜总开关或上级变电所出线开关跳闸。总进线开关处距离上级变电所距离多少?变压器容量多大?进线规格多少?没有这些参数,审查人无法计算该处短路电流,只能要求设计人核实。另外,所有SPD都带熔断器,的确是第一次听说,如果这样,所有的spd厂商还会要求设计增加保护开关?这个不可能。当然,内置熔断器的SPD是有的。
3、一般而言,注明采用 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图审不宜再提节能方面的要求。但是,类似镇流器的能效标准时有的:GB 17896-1999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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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20 收起 理由
大鼻山 + 20 正解。我就不用回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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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三条都很中肯,
1、第一条,用什么钢管的馊主意已经是老调牙的施工工艺,早就取缔了。现在新民规规定I类的必须由PE线,二类可以不用。
2、这是常见错误,例如SPD最小为10KA,可是采用普通微断,只有6KA 无法抵抗SPD的反击电流。建议采用熔断器,也可以标注厂家成套的保护即审图中的一体化保护
3、没什么好说的,现在节能要求很严格,不仅对灯具有要求,而且对灯具的控制方式和镇流器都有明确要求,建议在材料表或者说明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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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12 收起 理由
秋石 + 12 说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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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8: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19.1.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08民规:
12.3.5 当采用金属接线盒、金属导管保护或金属灯具时,交流220V照明配电装置的线路,宜加穿l根PE保护接地绝缘导线。

金属灯具是否指1类灯具?

条文说明:12.3.5 此条是新增的规定。其原因在于,照明配电装置的线路,一般没有加PE线,只有在低于2.4m的高度和有其他要求时才加PE线。但在大量的楼房工程中,上楼层的地面就是下楼层的顶板。下层照明装置线路的无保护对上层是一种威胁。

按照时间的顺序,08大于02,此条是新增的规定,所以……
     
发表于 2011-4-19 19: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引用条文错误
     
发表于 2011-4-19 19: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4-19 19: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王老的书已说的非常清楚,大家可以去查查。另外,印象中,尺兄也专门有所阐述,
发表于 2011-4-19 19: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wurenhecai


    那正确的规范是那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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