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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闻见知行

封闭楼梯间应双头灯不算应急照明?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29 20: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大鼻山


    {:sweat:} 人为切断了亮了就不算么?又不是天天人为去断电,偶尔又一次有什么关系,费不了几毛钱的电~~
     
发表于 2012-9-30 09: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是否费电无关。
发表于 2012-9-30 17: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头灯无论从任何技术环节来讲,都是符合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生产标准的,很多工程采用的普通灯具加蓄电池或者EPS带普通灯做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做法能够满足要求么?而且没有规范规定到应急照明灯都必须双电源的,消防现场扑救,要求切除一切电源目前已经是很常见的要求了。而且《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也有手动控制应急状态切换的要求。
     
发表于 2012-9-30 20: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头灯无论从任何技术环节来讲,都是符合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生产标准的,很多工程采用的普通灯具加蓄电池或者EPS带普通灯做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做法能够满足要求么?而且没有规范规定到应急照明灯都必须双电源的,消防现场扑救,要求切除一切电源目前已经是很常见的要求了。而且《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也有手动控制应急状态切换的要求。
han2003 发表于 2012-9-30 17:37

高规里说一级应急照明负荷需要2个电源,又该如何理解呢?
发表于 2012-10-1 16: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9.1.2条的条文说明:
三、在执行中,有不少设计人员对原条文太笼统提出异议,即原规范条文规定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互投是指全部消防设备还是指部分消防设备,不明确。如指所有消防设备,配电箱处均要求切换,实际上执行有困难,如: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就难以执行;还有最末一级配电箱是什么部位应明确。根据上述意见,故在本条作了修改。

实际上对于火灾应急照明,大家常见的做法都是按防火分区或功能分区双电源切换后,单回路供给其后的灯具,实际对于应急照明系统来讲,都属于GB17945里所说的集中供电分散或集中控制的系统。这与规范要求并不冲突的。而且数本规范都有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具备控制的功能,如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的条文:
56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b) 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c)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d)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发表于 2012-10-1 17: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数本规范内所提到的火灾应急照明的应急工作状态,我目前的理解就是只使用电池的情况。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送审稿明确写:
5.3  A类系统-自带电源独立型系统的设计
5.3.1 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5.3.2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应接入专用照明供电回路,正常照明电源中断后,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发表于 2012-10-15 09: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大鼻山


    本地的审图办恰恰推荐断电强启 认为最简单 可靠,《GB17954-2010》条文6.3.5.2 应急照明箱应能接收应急转换联动控制信号,切断供电电源,使连接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并发出反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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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5 09: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规(和高规),与GB17954-2010要求是不一致的,是矛盾的
发表于 2012-10-15 11: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3# 大鼻山


   没有哪条算是矛盾的吧,而且同为国标 有矛盾的时候也是应该按照新标准执行啊。
发表于 2012-10-15 11: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所的丁宏军:不赞成“断电强制点亮”。
发表于 2012-10-15 11: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灾发生时,断掉正常照明,会增强正在疏散人员的恐慌感,一般正常情况下能做出的正确判断,在恐惧情绪下,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
发表于 2012-10-15 11: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火灾,不一定要急着首先切除非消防电源。
要先判断,火灾是如何引起的,如只是很小的局部的、非电气火灾,没必要马上就“切非”。
     
发表于 2012-10-15 12: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鼻山


   没有哪条算是矛盾的吧,而且同为国标 有矛盾的时候也是应该按照新标准执行啊。
?_446231510 发表于 2012-10-15 11:07

严格说,GB17954-2010属于产品规范,设计院可以置之不理;而建规和高规属于设计院及消防局须第一遵循的规范。孰重孰轻?
发表于 2012-10-15 14: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5# gblgb


    GB17945-2000 的主要起草人 第一位就是 丁宏军 他怎么会不赞成“断电强制点亮”{:32:} 而且断电强启也不是一定要在火灾时切断普通照明才能完成。火灾时是不是切断普通照明这已经是另外的一个问题了。
发表于 2012-10-15 15: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8# 大鼻山


    同为国标 难道还有大小之分 高规与建规并没有提到强启的问题,也就无所谓冲突矛盾。至于规范是设计规范、施工规范、还是厂家规范,涉及到电气设计不就是电气设计需要依据的规范吗。设计选用的产品也是依据规范生产出来的,而且现在的审图单位的审图意见里不也是经常使用厂家规范打设计者一个措手不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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