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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尺短寸长

致歉公告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14 07: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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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07: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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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07: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GB 16895.21-2011/IEC 60364-4-41:2005《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 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
主要适用于室内吧,路灯应该找户外照明装置的IEC标准
发表于 2013-6-14 07: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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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08: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近几年的4线、5线TT系统之争,没人再笑话大鼻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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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 何出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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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08: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我还是本来坚持的老观点:4线或5线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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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 不妨再想想,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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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08: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致歉之必要性,无从谈起,依据也十分勉强。因为我看大家伙儿没几人整明白其中来龙去脉,基本都是起哄看热闹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08: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zyh196210

GB 16895.21-2004/ IEC 60364-4-41:2005《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 一 Part 4-4 1 : Protection for safety-Protec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

GB 16895.21-2011/IEC 60364-4-41:2005《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 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一 Part 4-4 1 : Protection for safety-Protec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
     
发表于 2013-6-14 08: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我提出所有路灯PE线可以连在一起时,大半个论坛都跳起来了;反观现在呢?又准备开始一窝蜂地拥护PE线全都连通了?!
     
发表于 2013-6-14 08: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那IEC,而且早看了IEC。
大家知道IEC为什么那样规定么?知道IEC规定的适用范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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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有请大鼻山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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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08: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博主也是个大憨巴子。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6-14 07:12


得设法在老诚嘴上安上一个“拉链”或加个“嘴夹”——
一旦老诚保证不骂人,再拉开这个“拉链”或取下“嘴夹”,允许老诚发言。{:lol:}
     
 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08: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那IEC,而且早看了IEC。
大家知道IEC为什么那样规定么?知道IEC规定的适用范围不?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8:25


想来25# 大鼻山 是知道的了,有请说明一下。{:42:}
     
发表于 2013-6-14 08: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一定要讲出道理来,而不是某某规范条款如何如何说;若不搞明白其中道道,隔段时间可能又要发布“再致歉声明”了。
甲规范要求你向东,乙规范要求你向西;但是到底向东、还是向西,只能看谁说的更在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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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一定要讲出道理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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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08: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我提出所有路灯PE线可以连在一起时,大半个论坛都跳起来了;反观现在呢?又准备开始一窝蜂地拥护PE线全都连通了?!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8:22


呵呵,大鼻山偷换概念了吧 —— 你所谓的“5线TT”,可不是起自第1个路灯,而是起自变电所始端哦。
     
发表于 2013-6-14 08: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老若就此写论文,要求“一个回路上的路灯必须全部接上连通的PE线”,我必然第一个坚决反对;如果建筑电气发表这种观点的文章,我也会“弹劾”杂志社——因为这会误导全国工程设计,也让全球电气界看中国的笑话!!!{: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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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1 收起 理由
尺短寸长 + 1 言重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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