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楼主: 890214

[问题探讨] 转载对新火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意见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6 18: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4-4-6 18:07 编辑


现在一些做技术的,面对权力唯唯诺诺、点头哈腰,面对真理、事实却难以放下架子、道歉认错;
现在很多做官的,面对群众趾高气扬、霸气侧漏,面对责任唯恐避之不及,又怎肯发文禁止?
发表于 2014-4-6 18: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4-4-6 18: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4-4-6 18: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7# 治学以诚
回复 98# 治学以诚

贴个消火栓按钮,不意味着普通百姓就使用得了消防水枪。
我们在大陆,不是在香港。
普通百姓用用轻便消防水龙,则完全可行。

香港会编出一本与 GB 50116-2013 相媲美的地方防火规程吗?
作为大陆的一员,想想真是令人泄气,真不争气啊。{:sweat:}
     
发表于 2014-4-6 18: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一些做技术的,面对权力唯唯诺诺、点头哈腰,面对真理、事实却难以放下架子、道歉认错;
现在很多做官的,面对群众趾高气扬、霸气侧漏,面对责任唯恐避之不及,又怎肯发文禁止?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4-4-6 18:00


如果已不可能有如果,那就这样吧 。
老诚,你说呢?
     
发表于 2014-4-6 18: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道歉认错,有这么难吗?
发文禁止,天会塌了吗?

于国于民有利的事,举手之劳,应该会伸下手的吧?
发表于 2014-4-6 19: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4-4-6 19: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规范,也不止这一处两处错误,整本规范,都不是有理有据。
有理==条文规定在安全上有充分性。即如此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4-6 19:01


是的,远不止这一处两处错误。
     
发表于 2014-4-6 19: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4-4-7 15:17 编辑

规范编制应该有问责制。最起码得规定:
编制的规范、标准中出现原则错误较多(比如出现3个及以上的明显错误,如:有违公理、逻辑错误、前后矛盾、黑白颠倒等等)的现象,有关编制人员在 5 年内不得参与任何规范、标准的编制工作,且同时不得参与任何规范、标准的审查工作,以示惩戒。

举办任何形式的新版规范、标准宣贯班,是不是应该有:
当学员指出新版规范、标准的任一处错误,应全额退付培训费,并由规范培训单位全额承担该学员的差旅费,以示奖赏。
当学员提出新版规范、标准的任一个问题,宣贯老师无法回答时,应全额退付培训费,以示奖赏。

要不然,垃圾培训班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编制规范不可能不犯错,要不然也就不需要不断修编规范了。
有些限于当时的技术,有些限于当时的条件,有些则限于当时的认知……这些不足甚至错误,大家都能接受,都可原谅。
但某些错误,现时现刻明显不应该再犯,犯了的话,大家也就不能接受了。
回复 鲜花 1 鸡蛋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6 19: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诚,可不可以?
     
发表于 2014-4-6 19: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学员指出新版规范、标准中的错误,而宣贯老师(编制人员)却不自知,宣贯老师按理应付费给学员不是?
     
发表于 2014-4-6 23: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单位给排水专业,告诉我他们做的都是临时高压系统,没有压力开关,报警阀等。让我情何以堪。
以后如何设计,头疼。
     
发表于 2014-4-6 23: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火灾报警图集 5月份就会上市,希望解决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4-4-6 23: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不会再给我们带来惊吓吧。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4-4-7 00: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7# 岁月无情

我们单位同事 3 月份去参加的 GB 50116-2013 培训班,相当山寨,宣贯老师自己手上都还没有正式发布的 GB 50116-2013,就敢跑来讲课,胆够大。{:1_274:}
寄希望于 4 月份开办的 GB 50116-2013 正宗培训班,能给出合理的解释,证明大家的吐槽全都是瞎操心,能一扫我等电气设计人员心头的阴霾。{:4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5-29 22:15 , Processed in 0.093247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