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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规范的学习。。。。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4 23: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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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一贴,谈谈我对规范的学习,期待对新入行的同行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提高自己。。。

本帖欢迎灌水,要是惹我不高兴的,也别怪我删除,这就是做斑竹的好处哦。。。
     
发表于 2010-11-4 23: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贴
等着听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E币 +20 收起 理由
冷若冰 + 20 这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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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23: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规范,要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准备。

第一:相信自己可以理解、掌握规范。

学电气的,都是聪明人,都是大学毕业生,对文字的理解能力和阅读能力都是好的,对规范的理解,偏差不会岔到哪去。

这是自信。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23: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善于接受前辈在规范上对你的指教。

这个前辈,更多的是说你在单位里的师傅或者你的老总。

个人的成长和集团的力量密不可分,每个人都是前面的人拉扯起来的。

新入行的头一个月、或者头一天,你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毕业生,是谁手把手把你带出来的,是你的师傅哦。

这就是谦虚。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23: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第二点比第一点重要。。。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23: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对规范要有敬畏之心。

规范是前人,而且是无数前人总结出来的条条框框款款,是大家的劳动。

规范还是统一的技术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你不把它的约束当一回事,那么它就不会把你的自由当一回事。

你违规操作出了不好的结果的时候,就算你能言善辩,都不会给你机会的,法律是无情的,大家要记住。

这点最重要。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23: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很多坛子里,有人对规范贬低得一无是处,甚至说编规范的前辈同行是外行、脑子进水了什么的。

其时是说这话的人脑子进水了,规范的法律效力决定了它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不是一、两个人,用三言两语就能否决的。

规范一旦成文发布,就算是编者,都不能随意的更改或者解释。

一部规范的出台,耗时长、程序复杂、收集意见广,坛子里有人参与过的,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阿斯,到你发言了。。。
     
发表于 2010-11-5 11: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都有恶法呢!所以有句话叫做恶法非法.
一部法律的出台,耗时长、程序复杂、收集意见也广的
     
发表于 2010-11-5 12: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重要的,要学以致用,结合实际工程具体分析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19: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都有恶法呢!所以有句话叫做恶法非法 ————“恶法非法”是个新名词,说我看看怎么来的。。。。
     
发表于 2010-11-5 20: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代阿斯发言(阿斯莫怪 ):
尽信书不如无书!
在尊重编制人员的前提下,可以质疑规范存在的不完善地方或差错。
比如,我就非常喜欢《民规》,在它的指导、帮助下,我得益匪浅。《民规》可以说是专家、学者等编制人员辛勤工作的劳动结晶,但这,并不意味我们可以一味地迷信《民规》,否则,就不需要我们不断修编规范了。客观地说,《民规》问题不少。
故补充:
第四,对规范存在的问题,不应谩骂,应提出问题所在,并最好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技术措施。

评分

参与人数 1E币 +20 收起 理由
阿斯 + 20 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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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5 2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冷若冰


没意见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20: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对规范存在的问题,不应谩骂,应提出问题所在,并最好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技术措施。————我正准备说,结果给你说出来了。

就别做第四点了,直接接着第三点好了。。。都属思想准备。。。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20: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没有补充的,思想准备完了,就要下一章了。。。
     
发表于 2010-11-5 20: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没有补充的,思想准备完了,就要下一章了。。。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5 20:19



得罪得罪!{:49:}
但谁让你叫阿斯发言?   我就不客气代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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