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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尺短寸长

询问: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燃气、燃油锅炉房允许帖临变电所设置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 00: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话当然没错 但它不是技术问题讨论的依据
在一个技术问题讨论中 抛出这样观点 那事实上你把所有跟你不同的技术观点的人放在了什么位置?
不按你说的做 职业道德就遭到了质疑?所以我前面说 到不了这个高度!
套用198楼尺短先生一句话 “良心何安”? 可综合此贴的尺短先生的逻辑关系 假如你是对的 那么规范肯定有了重大遗漏 不知道谁的良心该何安?该先问问谁的职业道德问题?
     
发表于 2010-12-1 00: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1、消防规范归公安部管理;
2、“做不做看建规,如何做看火规”就是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查图纸时传达的;
...
cqzrm 发表于 2010-12-1 00:29



先生批的极对,这就是本和末的关系。。。。这点是不能够颠倒的。。。。

大贤在此,我也就不参合了。一些文字游戏我就先不看了,我的文字更飘逸些,睡觉去。

先生看我的小勋章漂亮否?
     
发表于 2010-12-1 00: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的原话是“我在现实中特别的不会以某领导或者某专家的口头回答当作一个技术问题的答案 原因我想你也应该深有体会”
尺先生:“从来就不是如“无限创意”所言的“某领导或者某专家的口头回答当作一个技术问题的答案”,可能吗?口头回答岂能作数?岂能作为答案?”
不知道你为何截了我一半的话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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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0: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110楼你的原话:

“建筑工程是否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为依据,如何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为依据,这是公安部消防局的一致意见: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是母规,确定何种建筑工程必须设置FAS;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是子规,当母规已经确定必须设置FAS后,FAS的具体设计就应以GB50116-98的设计规定作为依据。”

后面又这么说
(2)GB50116-98《火规》是一本应该如何设计FAS的设计规范,原则上是不作为建筑工程是否应设置FAS的依据。但由于1998年前后的相关建筑防火规范对于FAS设置理念上的落后,一部分建筑工程(注意是“一部分建筑工程”)确实是应该以GB50116-98理解执行。

你还是有句准得吧
咱不回头看可以不?因为做不做看建规高规 怎么做看火规这句话 可不是06年以后才出来的!我反对这句话也不是最近几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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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0: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尺先生在98~06做设计时 医院什么的还是做了报警的
为何大家都依据火规才设置了报警 却偏偏不承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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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若冰 + 10 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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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1: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那个帖子也说了 将来要搞个高规建规统一 然后把应做火灾报警场所写明确了 那么你再说 做不做看建规高规 怎么做看火规 那可以 事实上也是这么构思协调的
可规范还没出来呢 这句话到传说了至少7、8年了 且在06年以前!
06年以前我不说了 我想谁也不敢不拿火规做设置与否的依据!
06年建规修订了 可笑的事 想当母规范 却引用了许多98年子规范内容 尺短说的什么计划经济认识水平问题我都不想说 建规01年版还是那么几条老条文  结果06年再编才差不多 是编建规的一直生活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是火规的编制者穿越了未来? 最后还下个结论 做不做看建规高规 怎么做看火规 我就愤怒了
别忘了高规还是05版呢 里面的差距还有 就是现在你敢只拿高规当设置与否的依据?旅馆做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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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若冰 + 10 按规范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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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1: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洒家有点累,不知道说什么好
有些争论,真的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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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若冰 + 10 有必要,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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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限创意原话留存;
我特别不喜欢在一个专业的技术论坛里讨论技术问题 拿出什么职业道德等等来作为论据
首先这样会让人感觉 不这样做就没有职业道德吗?就不是爱岗敬业吗?我看至少这个问题没有上升到这个层次吧?你的这个逻辑的论据我实实在在的认为不妥当 假如是这样的话,我这里也说一句不妥当的话 按照你的逻辑 对于编这本规范的人怎么讲?他们居然忘了在名词解释里加上变配电室、水泵房.......等等这么多你认为很重要的东西 他们是严重的失职?还是不爱岗敬业?或者没有职业道德?今天 有人问了 他们说包括 但是一无备案 二无公告 倘若此后别的地方由此发生事故 你说谁负法律责任?!那么明确的文字规定 官司打到最高院 设计者也无责!
其次我依然用你的逻辑和职业道德和责任来说 重要部门 就算包括了规范上的和你说的 那么你们没有说不能和任何东西贴邻吧?好 我旁边有个普通办公或者值班室可以不?里面人不多 两个 不算人员密集吧?按照你说的 燃油、燃气锅炉房”的故障发生率及预后危害情况 假如爆炸了 发生伤亡 这两个人当然是无辜的 那么是规范错了?还是建筑专业的人没有职业道德?还是本来这就是是个伪命题?只要你拿出貌似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的问题 你几乎可以当作一切问题的论据!
最后 技术讨论回归技术问题好吗?论据也回归技术讨论好吗?不要拿出职业道德来讨论问题 因为这样 几乎所有规范无讨论余地 我全可以这样原封不动地把问题扔回给编制者

你们为何要负荷分级?消防问题人命关天 你们还分出个1、2、3级负荷 你们有职业道德吗?你们爱岗敬业吗?人多了不能着火 可烧死一个也不行啊
你们为何不所有的楼内都做火灾报警? 你们有职业道德吗?你们爱岗敬业吗?

作为一名电气设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必须首先强调的。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2-1 00:15

此话当然没错 但它不是技术问题讨论的依据
在一个技术问题讨论中 抛出这样观点 那事实上你把所有跟你不同的技术观点的人放在了什么位置?
不按你说的做 职业道德就遭到了质疑?所以我前面说 到不了这个高度!
套用198楼尺短先生一句话 “良心何安”? 可综合此贴的尺短先生的逻辑关系 假如你是对的 那么规范肯定有了重大遗漏 不知道谁的良心该何安?该先问问谁的职业道德问题?

1、我的原话是“我在现实中特别的不会以某领导或者某专家的口头回答当作一个技术问题的答案 原因我想你也应该深有体会”
尺先生:“从来就不是如“无限创意”所言的“某领导或者某专家的口头回答当作一个技术问题的答案”,可能吗?口头回答岂能作数?岂能作为答案?”
不知道你为何截了我一半的话来问我?

110楼你的原话:

“建筑工程是否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为依据,如何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为依据,这是公安部消防局的一致意见: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是母规,确定何种建筑工程必须设置FAS;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是子规,当母规已经确定必须设置FAS后,FAS的具体设计就应以GB50116-98的设计规定作为依据。”

后面又这么说
(2)GB50116-98《火规》是一本应该如何设计FAS的设计规范,原则上是不作为建筑工程是否应设置FAS的依据。但由于1998年前后的相关建筑防火规范对于FAS设置理念上的落后,一部分建筑工程(注意是“一部分建筑工程”)确实是应该以GB50116-98理解执行。

你还是有句准得吧
咱不回头看可以不?因为做不做看建规高规 怎么做看火规这句话 可不是06年以后才出来的!我反对这句话也不是最近几年的事!

我相信尺先生在98~06做设计时 医院什么的还是做了报警的
为何大家都依据火规才设置了报警 却偏偏不承认呢?

我在那个帖子也说了 将来要搞个高规建规统一 然后把应做火灾报警场所写明确了 那么你再说 做不做看建规高规 怎么做看火规 那可以 事实上也是这么构思协调的
可规范还没出来呢 这句话到传说了至少7、8年了 且在06年以前!
06年以前我不说了 我想谁也不敢不拿火规做设置与否的依据!
06年建规修订了 可笑的事 想当母规范 却引用了许多98年子规范内容 尺短说的什么计划经济认识水平问题我都不想说 建规01年版还是那么几条老条文  结果06年再编才差不多 是编建规的一直生活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是火规的编制者穿越了未来? 最后还下个结论 做不做看建规高规 怎么做看火规 我就愤怒了
别忘了高规还是05版呢 里面的差距还有 就是现在你敢只拿高规当设置与否的依据?旅馆做不做?


“无限创意”,你的原话一字不拉地留存218#。
这两天实在没空,会在周六或周末给你个交代的。
     
发表于 2010-12-1 21: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阿斯,我也觉得是,怎么一些规范、批文什么的,在某些人眼里就没当回事呢。。。。

阿斯,知道我为什么写规范的学习了吧,知道我为什么知道《供规》有那么一条文了吧。。。。

一个规定,运行了十几年了,有人不知道,还楞是不知道,没办法。。。。

没有上过培训班也听前辈说过的不是。。。原来都不是,人家是老大,真的。。。

哎哎哎,无限创意,你好样的,我没看错你,我精神上一定支持你。。。。。

尺短,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失去探讨的余地了。。。。不知道你还能出什么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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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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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限创意”很执着,尺短寸长蛮顶真。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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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若冰 + 10 你又不对了,ID上怎么打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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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1: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06年以前我不说了 我想谁也不敢不拿火规做设置与否的依据!——————无限,这句话赶紧编辑一下。。

06年前真是有规范,原文说的就是什么母规子规的。。。。

我记不清楚了,你规范熟,好好看看,别给尺短抓了小辫子。

切记切记,我可不愿意看见你再栽在尺短手里了。。

兄弟做到这个份上,我也不容易,叫你来助拳的,也不知道你会不会和大鼻山似的,到现在还没影。。。

哎,无限,你也是个人才,别栽了。。。。可惜可惜。。。。
     
发表于 2010-12-1 22: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留不留存的 真有意思
不用交待什么了 这个帖子再回下去对其它朋友在技术上已无参考价值
既然都忙 不用浪费时间了 有空还是新开话题吧
不想磨嘴皮了 太累 我该说的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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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 为了给你答案。那是必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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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2: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难得,现在大家都拿规范的条文说事了。

以前在这个坛子,有人说编《建规》的人脑子是进水的,还有就是非电气专业的编了《建规》。。

奇怪啊,最后还是要用《建规》作为自己的依据,还派上了辩论的用场,此一时彼一时啊。。。。

老诚,看见没有,现在你捣蛋,不尊重规范,后面就用规范说你。。。

嘿嘿嘿,没有龙王,一样水很满哦,因为有个灌水的斑竹咧。。。。。
发表于 2010-12-1 22: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限创意
是个真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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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若冰 + 10 哈哈哈哈,无限也就是个普通人,你怎么这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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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2: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留不留存的 真有意思
不用交待什么了 这个帖子再回下去对其它朋友在技术上已无参考价值
既然都忙 不 ...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12-1 22:09



别呀,兄弟,探讨技术问题呢,怎么能说是磨嘴皮子呢。。。。。。

我正看的精彩呢。。。。继续继续。。。。我给你加分。。。。。。老诚请你喝酒。。。

老诚——————)))))))))))))))))))))))关键时候,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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