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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尺短寸长

询问: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燃气、燃油锅炉房允许帖临变电所设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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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1: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累尺兄把关。
     
发表于 2010-12-4 21: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又是长篇大论 真的很累 也或许话应该说得再明白些 就不用相互这么累
总结下两个观点:
1、在专业技术论坛的技术讨论 我个人认为要以技术观点来做为论据 你想证明你的观点可以 其中有些论据是对的 但是这个帖子我为什么回帖 我说明下:a 你的其中一个论据是把某强制性条文扩大化理解 并且透露信息是某编制人员的答复 因强制性条文特殊性 这个会涉及法律问题 以尺先生的声望+编制人员的非正式回复 在论坛这么讲 难免会有人效仿或者以此为依据 尺先生一向严谨 所以还请慎重!所以我要出来说说自己的看法 b 拿职业道德等等作技术问题的论据其中的潜台词是否意味着我不按你这样做就没有职业道德?如果是 我想持这个论据的人霸道了点吧?如果不是 那么这么说有何意义?可任何事情都是有限度的 不能无限制的想当然的去提高各种要求 出发点是好的 但是这跟职业道德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必须说清楚 否则 今后论坛皆效仿之 恐怕不妥 或许我也该说 住宅壁挂空调若不带漏电设计 有悖于职业道德 根本就没有从用户的利益出发!  尺先生不喜类比 那以此题 既然如尺先生所说 我说本着为生命负责的态度 本着高度的职业道德感 这些玩意就不能放在民用建筑里 你远离人员密集远离变配电又如何?无非少伤几人而已 莫非把多数人伤亡的隐患变成少数人伤亡的隐患就可以叫做有职业道德?可这东西既然如此之危险 且会爆炸 你干吗放民用建筑里?单体吧!这才叫职业道德!
2、有关火规几本规范的问题 我的意思很简单 就是我这么多年来坚决不认同 做不做看建规高规 怎么做看火规这句话(这里暂时不说其它专门的防火规范) 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 咱们就无需讨论 如果你也认为那句话是对的 那么继续讨论 列出那么多规范前后对比 辛苦了 这个问题的这个工作很久以前我也曾做 尺先生看出了规范在进步 (此处也一反常态的非常大度的容忍了规范的种种不妥 让我看出了尺先生的另一面 敬佩啊) 不知道尺先生有否看出 在实际的既成结果上 这么多年来 各地消防部门他们敢不敢只按照建规高规要求来确定(严格的讲 此处我再忽略其它专门规范 因为与此题基本无关)这个建筑是否做报警?其实这个问题现阶段根本就无需讨论 对于认同这个观点的人 我就想问问他们 你们在06年以前做一个多层的有中央空调的有数百上千住院人员的医院设计 做二类高层旅馆设计...的时候 做不做报警?如果做了而且你说 我不是看看火规才决定作的 也不是受火规影响做的 我是自己觉得重要或者危险做的 那么我除了佩服你高度的前瞻目光外无话可说 如果没做而且消防部门通过了验收了 我也没话可说 如果都不是 那么请在这几本规范统一的时候之前收起那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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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10 收起 理由
冷若冰 + 10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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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2: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的语文水平还不是最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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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50 收起 理由
尺短寸长 + 50 完全加绝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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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2: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无限说得好。。。。无限斑竹,你要注意你的言论对广大板油的影响哦。。。

如果出言不慎,“今后论坛皆效仿之 恐怕不妥”咧。。。。

瞧,喝了两杯,无限斑竹说话底气也足了。大家继续,展开后面的讨论。。。。。

阿斯、老诚、秋石、黑子、尺短,我们慢慢喝着看着。。。无限说累了,也喝两口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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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20 收起 理由
尺短寸长 + 20 先吃再说。 吃饱才有力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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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2: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瞎猜,审稿就是花6个月也不见得是人家看着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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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10 收起 理由
冷若冰 + 10 那不是估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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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2: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的语文水平还不是最差的。
秋石 发表于 2010-12-4 22:01



秋石,你什么意思,在无限斑竹的帖子下面说这样的话。。。。

“今后论坛皆效仿之 恐怕不妥”咧。。。。你要注意自己的影响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22: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一言难尽。。。。。。

还是对比着看“无限创意”斑竹与尺短寸长的帖子吧,比较着看。
也无需尺短寸长再说什么了。
     
发表于 2010-12-4 22: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尺短没词了。。。。尺短再给无限的帖子分析分析?

无限斑竹每次都能一击即中,一中急退,一退即匿,等候下一次进攻。。。。

斑竹就是斑竹,经验老道,是个高手高手高高手。。。。。
     
发表于 2010-12-4 22: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一言难尽。。。。。。

还是对比着看“无限创意”斑竹与尺短寸长的帖子吧,比较着看。
也无需尺短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2-4 22:20




哈哈哈哈,尺短,人家避开你的帖子,只说一些自己的话,你又何必认真。。。。

人家早告诉你这是抬杠了,没和你说别的,抬杠就这么抬了,你觉得抬杠而言,人家有什么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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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20 收起 理由
尺短寸长 + 20 抬杠就这么抬了,对啊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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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22: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编制的一时失察(尺短寸长并不是说疏漏是应该的,而是说有时不可避免,又在“抠字眼”了不是),各地消防部门一直在补漏。
难道以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存在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没有盖章的批复性文件?
发表于 2010-12-4 22: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问257楼
在论坛这么讲 难免会有人效仿或者以此为依据
正确的东西干嘛怕仿效?
我说本着为生命负责的态度 本着高度的职业道德感 这些玩意就不能放在民用建筑里 你远离人员密集远离变配电又如何?无非少伤几人而已 莫非把多数人伤亡的隐患变成少数人伤亡的隐患就可以叫做有职业道德?可这东西既然如此之危险 且会爆炸 你干吗放民用建筑里?单体吧!这才叫职业道德!
把伤亡和损失降到最低难道不是基本原则吗?
在能杜绝的情况下当然应该杜绝,
无法杜绝的情况下难道不是应该尽量降低危险和危害程度吗?
有关火规几本规范的问题 我的意思很简单 就是我这么多年来坚决不认同。。。。
你就是再坚持一百年不认同有何用?
就因为你不认同就能改变的了客观事实吗?
你用防火规范没有规定要做的某些场所实际做了来证明人家那个说法是不成立的
那能证明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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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E币 +100 收起 理由
秋石 + 50 语文比我好,要奖。
尺短寸长 + 50 说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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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2: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抬杠,尺短会不会。。。。

抬杠很简单的:

你说“是”,我说“不是”,比你还多一个字;你说“好”,我说“NO”,还是外国话。。。

懂不懂是你的事。。。。。你在说话,我也在说话。你谈技术,我也谈技术。

我还可以给你扣帽子:你是斑竹哦,你要注意影响哦,不要误导板油哦,不要灌水哦,等等等等。

其实都是人家自己做的,再说到你身上,你知道我这些从哪学的,就是在这里学会的啊。。。。

尺短,你也学着点吧。。。。。

与其对牛弹琴,不如对酒当歌。。。老诚,帮我看看,工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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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E币 +30 收起 理由
秋石 + 10 喝酒。
尺短寸长 + 20 灌水水平可是超一流啊。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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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22: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其对牛弹琴,不如对酒当歌。。。。。。
咱们继续喝酒。
     
发表于 2010-12-4 22: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冷若冰 于 2010-12-4 22:42 编辑

哈哈哈哈,就顶帖而言,无限斑竹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典范。。。。。

瞧,大鼻山拍拍屁股走了拉倒,无限斑竹不能走。

无限斑竹是斑竹,走了板油们咋办,大家会怎么看他,他评过的帖子、抬杠过的人会怎么说他,对不对。。。

无限斑竹一个帖子顶上去,无数个帖子跟下来。。。。

老诚再进来看看,工整不。。。。不过无限斑竹这贴有些炒旧饭,不够严谨了。。
     
发表于 2010-12-4 22: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限斑竹可能不做设计了的,也就一审图的,和我一样,不用规范的。。。

无限斑竹认为对的,就对了,认为不对的,就不对了,叫设计的改就是了,又不要他动手的。。。。

设计不改,无限斑竹也大度,不搭理就完了。。。

能有这个道行,所以无限斑竹才能说出这么大方的话不是。。。。

要不,就我请的那两杯酒,壮不起无限斑竹的英雄蛋的。。。。无限斑竹,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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