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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鼻山

谨防2013年9期《TT系统接地和防电击简析》的迷惑导向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10 16: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没有表达清楚,此文能发表可能是杂志社对老前辈的敬重,而并非是杂志社对文章中内容的认同。
发表于 2013-10-10 16: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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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6: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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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6: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没有表达清楚,此文能发表可能是杂志社对老前辈的敬重,而并非是杂志社对文章中内容的认同。
学无止境 发表于 2013-10-10 16:14

如果杂志社不认同文章内容,你认为它会发表么?
我觉得对重量级人物的文章,反而最好更加审慎对待……因为人物大,其影响力也大呀;万一有啥纰漏,则负面影响也深远……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6: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第1灯到末位1灯都应采用PE线连接一起),是正确的吗?

是正确的。
(但是,都这样了,是不应当做TT系统的。)
本文只要讲明:把共用接地极用围栏围起来,就不怕接地不跳闸了。(室外不能采用TT系统,因接地极需要围栏围护,否则,不能保证接地极处跨步电压在安全值范围内(50伏))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0-10 16:19

楼顶文章和大家现在讨论的前提,都是TT,老诚你怎么老扯TN呢?谁不知道TN可行吗?
发表于 2013-10-10 16: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5#大鼻山:  我不得不说:  尊敬的王老,岁月不饶人……

   还应看到,正值壮年人,都有与王老同样的观点,同样的做法---致歉,大有市场。

   太乱了,该论文值得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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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6: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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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6: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3-10-10 16:44 编辑

为便于讨论,我还是再次明确我自己的观点吧:
1)路灯TT系统中,从第一灯到最末一灯,可以采用PE线连为一体但也可以彼此独立(不作彼此连接)。
2)若强制上述路灯PE线必须连为一体,则是不恰当的。
3)TT路灯设计中,严格控制采用过电流防护电器作为防电击(接地故障)保护。最稳妥是,放弃采用过电流防护电器。
发表于 2013-10-10 16: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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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6: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插图4:路灯处无保护电器;且主回路采用熔断器保护。如果真让大家按此图思路搞设计,则基本可断定:天下大乱 ...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0-10 16:12


个人认为:
插图4的做法(ZS×Ia≤Uo),应属于某些特殊案例情况下的特殊处理办法。用于路灯,不太现实。
但是,没必要扣上“路灯处无保护电器”这顶帽子,因为它和论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无关。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6: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提了个公用接地极概念。即单个路灯是不做接地极的。
文章与你的认识有些出入的。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0-10 16:40

单个路灯,你做不做接地极无所谓,反正它事实上已经做了。因为路灯有钢筋基础,它本身就是天然接地极。这正如“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柱子,你承认不承认它是防雷引下线”都一样,因为它们天生就是防雷引下线。
发表于 2013-10-10 16: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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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6: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入门者

还应看到,正值壮年人,都有与王老同样的观点,同样的做法---致歉,大有市场。

完整看完“致歉”了?
真是“同样的观点,同样的做法”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6: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
插图4的做法(ZS×Ia≤Uo),应属于某些特殊案例情况下的特殊处理办法。用于路灯,不太现实。
但是,没必要扣上“路灯处无保护电器”这顶帽子,因为它和论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无关。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0-10 16:45

这不是我扣的帽子,插图4确实没有设置路灯保护电器啊。而且我前面说了,应该正是这个原因,导致王老得出“PE线应连为一体”的结论。
     
发表于 2013-10-10 16: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治学以诚

老诚太猛(萌):
自然接地……就当没有接地?{:24:}

若按此推理:
自然引下线……就当没有引下线? {: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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