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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探讨] 重要建筑及高层建筑的通道、楼梯间、电梯前室等处的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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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8 10: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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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可作为应急电源使用。因此,当重要建筑及高层建筑的通道、楼梯间、电梯前室等处的照明采用上述由变配电所引来的两路独立电源,自动切换供电的照明回路,且所有灯具按应急灯要求材质配制,是否可以代替自带电池的应急照明灯?还用在自动切换后加EPS吗。另如果自动切换后不加EPS,其疏散指示灯、出口标志灯是否可以不再自带灯内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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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8 15: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建议 在某省审图要点 也 赫然出现。
除了 中国,没哪个国家 敢忽视 蓄电池的 作用 。
发表于 2014-5-5 15: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楼主的问题,我是这么理解的:
应急照明系统,由二部分组成:
1、供配电系统;
2、应急灯具本身;
楼主讲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的规定,是第1条,设计施工时当然要满足。第2条,则要遵守GB17945-2010的约束,因此,应急灯具当然要有电池,至于是自带电池还是集中电池,按GB17945-2010,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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