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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建规中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营业厅是否为一、二层面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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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6 14: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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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第11.3.1.3条: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展览厅、营业厅要设应急照明,对于
商业并联店,每间店铺一、二层各自面积不超过400,但两层面积相加超过400,这时是否就属于规范中的情况应设应急照明?
 楼主| 发表于 2014-6-27 10: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有点老了,我一直认为是两层面积相加,今天有人提出异议,恳请大家帮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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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10 收起 理由
尺短寸长 + 10 两层面积相加,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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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7 10: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和单层的比起来,疏散难度更大,所以应该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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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10 收起 理由
尺短寸长 + 10 疏散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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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8 10: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设置的。
     
发表于 2014-6-28 17: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cdchenp 于 2017-2-7 23:35 编辑

看疏散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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