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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封闭教学楼单侧走廊是否应设疏散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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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10: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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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11: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为什么不封闭就不要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0 11: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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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12: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P>“不封闭,我都能站在走廊上看着,等着火灾自生自灭而毫发不损。”</P>
<P>走道不封闭,是指走道外墙处没有窗封闭吗?如果是,火灾时的烟是可以通过未封闭空间溢出,对人没有伤害。</P>
<P>但是也可以从其他方面考虑:1、走道不会有明火吗?如果也可能有明火,有应急照明灯具以及疏散指示灯是否更安全。</P>
<P>2、对于公共建筑,比如学校,当着火时,人是出于惊慌、恐惧之中的,如果不希望因为照度不够而发生踩踏事故,增设应急照明灯具以及疏散指示灯是可以的。</P>
<P>所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11.3.1条的第5款还是执行为好。</P>
     
发表于 2007-12-20 13: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P>火规那一条是强条,没有可商量的。应该完全执行!</P>
     
发表于 2007-12-20 19: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P>我记得民规里有过约束,说是多长的内走道,到了新的多规,就没有要求封闭了。可见是必要的。</P>
<P>(7)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民规》</P>
<P>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建规》</P>
<P>又是一个字的差别!<BR><BR></P>
     
发表于 2007-12-20 20: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P><STRONG>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STRONG></P>
<P><STRONG>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STRONG></P>
<P><STRONG>又确认了一下,感觉规范说的还是要做</STRONG></P>
     
发表于 2007-12-21 00: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 <B>zzzzzz</B></FONT> 在(<I>2007-12-20 12:28:30</I>)的发言
<P>对于公共建筑,比如学校,当着火时,人是出于惊慌、恐惧之中的,如果不希望因为照度不够而发生踩踏事故,增设应急照明灯具以及疏散指示灯是可以的。</P><BR></DIV>
<P><BR><BR>老诚,我支持这个说法。</P>
<P>很多时候,应急照明的作用不在于单纯的照明,而在于指导疏散,还有就是安定人心。</P>
<P>有人做过研究,说在紧急状态下,光亮会给人生还的希望,反之就是绝望,这是对人心理和生理的一种影响。</P>
<P>当然这个在规范之外了。</P>
<P>老诚怎么不进来顶贴呢?!忽悠大家了吧?</P>
发表于 2008-4-15 01: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P>新规出来了,只要是公共建筑都要做了。</P>
发表于 2008-4-15 10: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 <B>dqlenovo</B></FONT> 在(<I>2008-4-15 1:13:21</I>)的发言<BR>
<P>新规出来了,只要是公共建筑都要做了。</P></DIV>
<P><BR><BR>可是还是没有细到楼主说的这个事情。</P>
<P>我也遇到过,一层的过道完全敞开!一路上只有小花台挡着,出口在这个完全敞开的过道两头。</P>
<P>我也坚决不设疏散指示,真的发生火灾,人们一跳就跳出去作鸟兽散了,难道还傻乎乎的沿着疏散指示的方向跑到两头的出口进入建筑然后从正门出去???</P>
<P>电气设计安全第一,只要安全了,什么都可以好商量!</P>
发表于 2008-4-15 17: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学习了,走道要是楼上说的在一层我看就不必了,要是二层以上也可能不封闭的,那就得有了吧,当然,我是学习啊.
发表于 2008-4-16 02: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 <B>chshchy</B></FONT> 在(<I>2008-4-15 10:51:04</I>)的发言<BR>
<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 <B>dqlenovo</B></FONT> 在(<I>2008-4-15 1:13:21</I>)的发言<BR>
<P>新规出来了,只要是公共建筑都要做了。</P></DIV>
<P><BR><BR>可是还是没有细到楼主说的这个事情。</P>
<P>我也遇到过,一层的过道完全敞开!一路上只有小花台挡着,出口在这个完全敞开的过道两头。</P>
<P>我也坚决不设疏散指示,真的发生火灾,人们一跳就跳出去作鸟兽散了,难道还傻乎乎的沿着疏散指示的方向跑到两头的出口进入建筑然后从正门出去???</P>
<P>电气设计安全第一,只要安全了,什么都可以好商量!</P></DIV>说清楚点,从哪里跳出去啊?从窗户跳?有防护栏吗?做轮椅的如何跳?小孩如何跳?这都是问题。[em4]<BR><BR>
     
发表于 2008-4-16 16: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P>学习了</P>
发表于 2008-4-16 17: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FONT face=黑体 color=#0000ff size=4>阿斯个人不认为诚版说述是件可笑的事。。。</FONT>
     
发表于 2008-4-16 20: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一件可笑的事情

我顶阿斯,这个玩笑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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