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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2012年第4期文章投票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9 21: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第三个重大分歧:
为什么我总是说:室外路灯等电位,跟建筑室内等电位,其实相差甚微?为什么说等电位不应成为采用TN或TT的借口?按照我们本地TN系统的做法(其他不少地方也如此),灯杆处除了有其自身灯柱基础钢筋外,一般还另打有一根接地钢筋;而且人工钢筋、自然钢筋、电缆金属外皮、钢管、箱变外壳及基础等,都无一不彼此相通,这跟建筑物内总等电位联结能有多大区别呢?你看:室内做到的,室外它也做到了(而且相对于室内,室外还有一个独到之处:因室外空旷,触电反倒较易摆脱)。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该将是否做到等电位,来作为采用TN或TT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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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如要做到严格意义上的无电气联系,则理论上要求接地极相距无穷远;
二)实际操作中,接地极只要足够远,也算“无电气联系”。且根据土壤电阻率的不同,接地极相距距离可以有所差别;
这第一条,几乎让人崩溃(估计TT系统也就此崩溃);幸亏还有第二条。但是多少才算“足够远”呢?印象中,原书好像也无明确答案。我后来又搜索一些佐证资料,才勉强认可:“当土壤为均匀,且为100欧米电阻率时,接地极相距20米,应是最适宜接受的距离”。

综上所述:
(1)TT系统要求接地极无电气联系,这实在太强人所难;而相距多少米才安全,弄得人人心里都没底;显然,TT还因此颇受场地条件的限制……。凡此种种,无不指向一个结论:TT系统的适用性很成问题;采用TT前,需要三思而后行。
(2)对于那些不论青红皂白或是不问究竟,就直接搬用现成规范标准的条条框框(如5米、10米之类的),我始终是报持着高度质疑、甚至鄙视态度的。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9 20:45


1、无穷远……
开国际玩笑了吧?
2、我后来又搜索一些佐证资料,才勉强认可:“当土壤为均匀,且为100欧米电阻率时,接地极相距20米,应是最适宜接受的距离”。
是什么“佐证资料,才勉强认可”?

我国缺少一些最为基础的科学试验,拿不出让我们大家信服的技术参数。这,是不争的事实。
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已有技术参数,何罪之有?
质疑可以,有何理由鄙视?
岂不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何况人家还不定是“石”还是“玉”呢。

我们有多少电气知识,是原创?
绝大多数还不是从老外那里学来的。这,又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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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x8785 + 20 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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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地极相距20米,这具体是什么概念?为什么说它非常制约TT系统(尤其在路灯配电中)的使用?相距20米,这就表明圆心处发生电流入地故障时,半径为20米的圆周的边缘及其以外的电位均为0。这个要求对于灯杆处独立接地系统而言,灯杆就是圆心,因此要求相邻灯间距至少40米(2*20=40米)以上。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9 21:01


又是一处理解或计算的错误。

按大鼻山“半径为20米的圆周的边缘及其以外的电位均为0”的推断,间距 20m 即可认为电位衰减为 0 ,何来“因此要求相邻灯间距至少40米(2*20=4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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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何不早说 —— 本来就是放论文里一起说的,无奈杂志社认为篇幅存在问题,被“修理”掉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9 19:55

也许杂志社是考虑你的文章对于我07拙文之评述,本身就存在一些疑点呢?哈哈

我再次建议你就此话题,单开一个新帖(就在本板块)。题目就是:关于大鼻山文章《路灯配电系统探讨》质疑。你若不单开帖子,我可以拒绝回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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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4 够自信的,可惜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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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20m 已经被 10m (《民规》JGJ16-2008 规定)所取代。

《民规》JGJ16-2008 的“不宜小于 10m”出处,则需要编制人员来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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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处理解或计算的错误。

按大鼻山“半径为20米的圆周的边缘及其以外的电位均为0”的推断,间距 20m 即可认为电位衰减为 0 ,何来“因此要求相邻灯间距至少40米(2*20=40米)以上”?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9 21:26

你仔细想吧。到底是你错,还是我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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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 不好意思——应该是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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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第三个重大分歧:
为什么我总是说:室外路灯等电位,跟建筑室内等电位,其实相差甚微?为什么说等电位不应成为采用TN或TT的借口?按照我们本地TN系统的做法(其他不少地方也如此),灯杆处除了有其自身灯柱基础钢筋外,一般还另打有一根接地钢筋;而且人工钢筋、自然钢筋、电缆金属外皮、钢管、箱变外壳及基础等,都无一不彼此相通,这跟建筑物内总等电位联结能有多大区别呢?你看:室内做到的,室外它也做到了(而且相对于室内,室外还有一个独到之处:因室外空旷,触电反倒较易摆脱)。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该将是否做到等电位,来作为采用TN或TT的借口。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9 21:18


再一次提醒:
看看 GB50054-2010 的规定和条文说明,再下结论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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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1、无穷远……
开国际玩笑了吧?
2、我后来又搜索一些佐证资料,才勉强认可:“当土壤为均匀,且为100欧米电阻率时,接地极相距20米,应是最适宜接受的距离”。
是什么“佐证资料,才勉强认可”?

我国缺少一些最为基础的科学试验,拿不出让我们大家信服的技术参数。这,是不争的事实。
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已有技术参数,何罪之有?
质疑可以,有何理由鄙视?
岂不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何况人家还不定是“石”还是“玉”呢。

我们有多少电气知识,是原创?
绝大多数还不是从老外那里学来的。这,又有什么问题?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9 21:21

你坚持你的10米,我认定我的20米。OK?
你说服不了我,我也说服不了你;你依据勉强,我的证据其实也不咋的;你对10米是否安全没谱,我对20米其实也底气不足。
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个扯谈的TT引起的。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TN本可用,有人嗜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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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4 谁“嗜”谁“不嗜”,坛友自有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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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庸人自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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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分歧点我都说开了,今天回帖到此为止。明天等你另开一贴,单说对于我07版拙文之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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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TN本可用,有人嗜TT!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9 21:39


谁“嗜”谁“不嗜”,坛友自有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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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经据典是必要的,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更要去翻翻一些电气基本原理书籍。
我信奉:知其然,也尽量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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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1: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经据典是必要的,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更要去翻翻一些电气基本原理书籍。
我信奉:知其然,也尽量知其所以然。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9 21:52


受教了。
共勉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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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2: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才抽时间,多瞅了一眼尺文的2.2案例分析,发觉很有点意思。
本来尺文主题是路灯配电系统,但是其用来作为主要论证依据的工程案例,却莫名其妙地选择了“一座小型建筑工程”;本来该说路灯时,他却在举例说“空调、计算机插座配电”。这个中的太极八卦,很值得玩味,我不想妄言。
不仅如此,在此案例中,这老兄还在偏路上走远了一些:他假定了“变压器处工作接地电阻及保护接地电阻;用电设备处保护接地电阻,三者均为1欧”,然后由此推导出“4线TT系统和5线TT系统”在减小相保阻抗、增大短路电流方面,几乎不相上下(P18结论和图a,图c),这就很有点不切合路灯配电实际了。

TT系统的路灯独立接地极的电阻,竟然要低至1欧?打算在灯杆处砸进去多少钢筋呢?由1欧这个不切实际的假设所引出的文章结论,能有多大的可信度呢?为想得到一个本很荒唐的结论,老兄你至于如此杜撰虚拟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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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 哈哈哈——杜撰虚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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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2: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4# 大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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