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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老尺论文第18页的文字原话摘录:“在不设置RCD的前提下,根本不可能依靠MCCB瞬时、短路短延时脱扣器或熔断器作为接地故障保护,其保护电器的动作灵敏度不可能满足《低规》的要求。”这段白纸黑字,你在这里怎么不敢提了呢?25A的MCCB不是恰恰解决保护问题了么?怎么就“根本不可能”呢?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1 10:33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我刚才抽时间,多瞅了一眼尺文的2.2案例分析,发觉很有点意思。 本来尺文主题是路灯配电系统,但是其用来作为主要论证依据的工程案例,却莫名其妙地选择了“一座小型建筑工程”;本来该说路灯时,他却在举例说“空调、计算机插座配电”。这个中的太极八卦,很值得玩味,我不想妄言。 不仅如此,在此案例中,这老兄还在偏路上走远了一些:他假定了“变压器处工作接地电阻及保护接地电阻;用电设备处保护接地电阻,三者均为1欧”,然后由此推导出“4线TT系统和5线TT系统”在减小相保阻抗、增大短路电流方面,几乎不相上下(P18结论和图a,图c),这就很有点不切合路灯配电实际了。 TT系统的路灯独立接地极的电阻,竟然要低至1欧?打算在灯杆处砸进去多少钢筋呢?由1欧这个不切实际的假设所引出的文章结论,能有多大的可信度呢?为想得到一个本很荒唐的结论,老兄你至于如此杜撰虚拟证据吗?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0 12:27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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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一些作者还长期痴迷于此,几乎每篇文章的相当篇幅,都在大量引用规范标准的名称、编号和条款内容(文章总字数确实上去了),而真正属于自己的文字呢?——少的可怜。现实中,这类作者最多可算得上忠实的执行者,但很难成为引领者和指导者。 我依然很受用自己N年前的一句话:规范标准应在心中而不尽在笔端,能“寓有形于无形”者,这才是高之高人。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1 10:54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我稍微举一个反例,你可能就要为你自己的高度自信后悔了。 大家思考一个小案例:路灯箱变就设在一只路灯下。当必须采用TT系统时,按照尺短观点,他只可能推出的4线TT接地方案为:箱变工作接地拉到较远的地方(他照搬德国标准,一律取10米远)设置;箱变保护接地装置就地搞定;路灯处保护接地装置……呢?路灯处保护接地装置该怎么办? 大家注意,老尺的4线,其实就是要求箱变低压屏出线电缆无保护线(PE线),这也就要求箱变保护接地装置,必须跟路灯保护接地装置分开设置!这时就很滑稽了——因为箱变保护接地已就地设置了,所以此路灯保护接地装置只好也远离路灯本身(也是箱变设置处),再拉到另一方向(还得躲开箱变工作接地)上的较远地方设置。 疯狂吧,就这么小小案例,按照尺短的逻辑推理,竟然要设置三处彼此“无电气联系”的接地极!而这荒唐的一幕,正是尺短所认为必须采用的4线TT所引致。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1 11:50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我且不说你囫囵吞枣来的10米了,单就这三个独立的接地极,就够某一些整天叫嚷“路灯优先(甚或必须)采用TT”的砖家们,吃上一壶了。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1 12:12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那么如此案例,到底如何解题呢?TN-S,或5线TT,或局部TT系统都应是此时可能的选择;至于那种4线的纯粹TT,此时很滑稽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1 12:26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我的信条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1 12:49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消防应急照明专题帖子汇总
后院可能起火了,老兄还是去那里看看吧:http://www.jzdq.net.cn/club/thread-23643-1-1.html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3 10:34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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