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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md888 于 2012-1-30 17:38 编辑
新春假日,收到新年第一期,发现广州市设计院叶充的这篇文章很有意义,值得一读,向大家推荐。结论是否正确暂且不论,从查阅文献的广度,到分析思路和逻辑性,感觉都是不错的,做到了有理有据。
就我自己来说,从该文中获得以下教益。
1、9篇有关该问题的文献,其中7篇是我没有读过的,为进一步搞清楚该问题节省了查阅文献的功夫。这些文献后的参考文献,又可以扩大文献范围。
2、从文中知道了已经有文献对过负荷“造成损害以前”做了明确定义,这个问题非常关键,但又长期模糊。我过去一直将“损害”理解为绝缘材料发生不可逆变化,如软化、局部碳化等,但从该文中知道了“损害”的另一种看法,即因过热而导致的寿命损失程度,文中并给出了交联聚乙烯材料的具体指标——130度。
该问题我还要阅读文献原文后才能确定是否可信。即使文献原文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并不是一种有强说服力的观点,因为该观点导致的技术措施自由空间太大,即到底寿命损失到多少可以算作损害,谁说了算?凭什么算?
3、该文既是一篇比较好的综述,也相当于一份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其对问题阐释的清晰程度,远超过王老的文章,至少清晰地阐释了规范中这个争议条款之所以争议的来龙去脉。
4、理论与实际结合较好。理论探讨有一定深度(主要指文献综述深度),又结合大家每天都在用的规范条文,理论落到了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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